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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解放前夕,由于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致使通货膨胀十分严重,物价狂涨,金融市场极度混乱。解放后,采取一系列措施,迅速稳定了金融物价,建立了新的货币制度和金融秩序。建国四十多年来,全省银行根据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金融方针和信贷制度,大力筹措资金,发放各种贷款,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扩大。1991年末,全省银行各项贷款数总额985.43亿元,其中: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307.68亿元,占31.2%;商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359.95亿元,占36.53%;发放农业贷款31.46亿元,占3.2%。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四川对金融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银行为主体,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1979年以后,相继恢复和分设了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近几年来,又发展了一批非银行金融机构。到1991年来全省国家银行,保险公司共有机构近1万个,其中:人民银行有机构135个,工商银行2198个,农业银行4230个,建设银行311个,中国银行58个,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有:农村信用社8407个,城市信用社173个,信托投资公司54家,形成了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体系,同时,拓宽金融活动领域。1980年开始普遍对工商企业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并逐步扩大了规模,增加了种类,同时对科技、旅游、商品房、服务业、乃至个体经营户发放了贷款。开办了担保、抵押、贴现、委托、代理、信息咨询等业务。从而使金融业务从流动资金扩展到固定资产、科技开发、信托、租赁、房地产经营、对外经济往来领域;从生产领域扩大到非生产领域;从国营集体企业扩大到各种经济成份,充分发挥了银行金融,调节经济的作用。保险事业在四川经历了兴起、发展、停顿、恢复、发展的曲折道路。解放初期,主要为恢复国民经济服务,举办了各种强制(法定)形式和自愿形式的保险业务。自1950年到1958年全省先后开办各种国内保险业务40余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0年5月保险业务得到恢复,并有较快发展。1980年省内举办的国内保险业务,承保财产总额只有49.79亿元,保费收入1076万元,到1991年底承保财产总额达1299亿元,保险收入12.8亿元,相当于1980年保险额的26倍和保险费收入的119倍。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国外保险业务,1991年涉外保险费收入937.4万美元,相当于1980年的102倍。保险业务的开展,对于经济建设和保障人民的生活起了重要作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四川是个多民族的省份,除汉族外,还有彝、藏、羌、土家、苗、回、僳僳、纳西、蒙古、满、布依、傣、壮、白等14个少数民族。到1991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总人口419.55万人。民族自治州县幅员辽阔,山川秀丽,资源丰富,总面积3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56%。四川的各少数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为四川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解放前,四川少数民族基本上是单一的封闭的自给自足经济,生产发展水平低下,人民生活十分贫困。解放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坚持从实际出发,对民族地区采取休养生息,放宽政策,广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牲畜包到户,发展私营经济一系列改革开放的政策,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1991年民族自治地方工农业总值达101.07万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变化都很显著。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解放前,民族地区农业生产十分落后,农业主要靠手工劳动和畜力耕种为主,以分散劳动和自给性劳动为主,生产力水平低,基本上是靠天吃饭,牧区则是逐水草而牧,靠天养畜。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民族地区农业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80年代后,普遍推行了以户营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随着农村牧区各项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农村牧区开始突破了产业结构单一的固有模式,从只重视粮食生产开始向同时大力发展林、牧、副、渔五业综合发展转变,从只搞农牧业开始向农、工、商、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综合经营转变。农畜产品商品率显著提高,1991年,四川民族自治地方农业总产值达59.6亿元(按90年不变价格计算),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9%。农业总产值中,农业(种植业)产值占47.8%,牧业产值占35.6%,林业产值占6.6%,副业产值占9.7%。1991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446.21万亩,粮食总产量306.76万吨,人均占有374公斤。油料产量6.74万吨,水果12.79万吨。1991年来,大牲畜存栏634.46万头,出售和自宰肉用中4.81万吨,出栏肉猪21.84万吨,均比1952年成倍增长。民族工业发展迅速。解放前民族工业几乎是空白。解放后,经过几十年的建设,民族工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迅速发展。现在,已经建立起门类较多,以本地原料为主的轻重工业,包括机械、冶金、电力、采矿、森工、电机、汽车维修、水泥、建材、皮革、造纸、毛纺、乳品、制药、化工、印刷、酿造、卷烟、服装、食品等工业。截至1991年末,共有工业企业2861个。全年工业总产值41.42亿元,其中:轻工业16.35亿元,重工业25.06亿元,全民所有制工业32.7亿元,集体所有制工业8.14亿元。主要工业产品品种增加,产量上升,其中原煤、发电量、木材、水泥、机制纸、糖料、卷烟、皮革制品等产品产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交通邮电业蓬勃发展。解放前,民族聚居区没有一条公路,一寸铁路,运输全靠人背马驮,交通十分不便。解放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到1991年,州、县、区和90%以上的乡都通了公路。公路通车里程27356公里。拥有民用汽车31047辆,客运量3100.63万人,货物周转量104124万吨公里,初步形成了城乡沟通的公路运输网络。成昆铁路穿越凉山州及乐山、攀枝花两市的8个民族县(市),全程387公里,黔江地区和凉山州部分江河通航、航道里程719公里。凉山州州府西昌市与省会城市之间有定期航班往返。邮电通信也已形成网络。以州(地)、县为中心,建立了向区、乡、村辐射的邮路,架设了连结各区、乡的电话线路。州(地)县间开通了无线电通联,省州(地)县间备有传真通信。1991年自治地方共有邮电局(所)593个邮路及农村投递线路总长度36074公里,电话机33726部,邮电业务总量4738.97万元。商业繁荣兴旺。解放前,民族地区生产力落后,交通闭塞,商品经济极不发达,不少地方仍处于以物易物的原始阶段。解放后,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特殊政策,大力发展民族贸易事业。特别是认真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民族商业向少环节、多渠道的方面发展。在发挥国有商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集体和个体商业有很大发展,民族地区贸易公司出现了空前繁荣兴旺的局面。目前,各州县都建立了民族贸易公司和供销社,乡建立了购销组。1991年,民族自治地方全社会设商业服务网点54748个,从业人员115298人,社会商品纯购进总额22.07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1.74亿元。少数民族利用各种传统节日举办物资交易会,开展对外商贸活动:彝族通过火把节,藏族通过扎崇节、转山会等节日,吸引大批外地客商,活跃和壮大了民族经济。财政收入和银行各项存款余额增加。从1952年开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和城乡居民储蓄逐年增加,1991年,财政收入8.79亿元,财政支出15.94亿元,民族自治地方一半以上的县靠省财政补贴。1991年末,银行各项存款余额38.6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7.40亿元。1991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款达22.1932亿元。人民生活显著改善。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有较大的提高和改善。1991年,全年职工年平均工资达2256元,比1978年增长3.2倍。据抽样调查,自治地方农牧民人平纯收入417元,城镇居民人平年实际收入454元。注:以上数据和资料来源于《四川经济年鉴》19861992年;《四川统计年鉴》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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