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国库券发行金融贸易32 阅读中国人民银行代国家财政发行、调拨、销毁、保管国库券和调剂国库券券面工作的总称。根据国家国库券条例规定,国库券的印制、调拨、销毁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发行国库券的具体工作,由专业银行代办。每天各专业银行应将代收的国库券款项通过银行往来划给当地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基层行每月应将代收的国库券项通过联行往来逐级汇总上划总行转入中央财政存款帐户。每年国库券发行工作结束后,各专业银行应将剩余的国库券送交人民银行分行,由分行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