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国库券兑付金融贸易10 阅读中国人民银行代国家财政对国库券进行还本付息工作。根据国家国库券条例规定,国库券兑付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专业银行承办,专业银行及所属机构定期将所兑付的国库券款项划转人民银行办理清算,并通过联行往来逐级汇总上划总行,从兑付国库券基金中列支。每年兑付工作结来后,人民银行应将已兑付的国库券由地(市)行或分行集中,按有关规定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