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买卖
代理买卖是指证券公司作为经纪人,根据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赚取佣金。其基本做法是:证券公司依照想买入证券的客户委托的买价或想卖出证券的客户委托的卖价,尽可能以对客户最有利的价格成交,然后向客户收取佣金。经纪人须为客户利益打算,但不承担任何风险。仍以美国和中国为例来说明代理买卖的业务程序。(一)美国代理买卖的交易程序1.接受委托。即证券公司接受客户提出代理买卖的委托。具体说就是接受客户填写的委托指令,同意代买或代卖某种证券。委托指令应载明是委托买进还是卖出、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与价格,执行指令的时限、交割形式等内容。2.执行委托。指证券公司按照客户的委托指令,寻找适当的委托指令与之成交。证券公司可以以自营买卖来执行委托指令,也可将委托的价格挂牌买卖。3.券款交割。指证券交易成交后,向客户支付所购证券或向客户支付出售证券所得价款。与此同时,向客户收取佣金,即手续费。(二)中国代理买卖的业务程序1.由证券的买入者或卖出者填具买入或卖出证券的委托书。委托书中包括委托人姓名、地址、委托买卖证券的名称、数量、价格、委托日期和期限等内容。如果买卖的是记名证券,卖出证券者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印鉴。2.买卖者将委托书和购买证券的金额保证金(指买入者)或欲卖出的证券(指卖出者)交给委托的交易机构。3交易机构根据委托书中的基本要素如证券的种类、价格、数量等予以挂牌。4.交易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顺序办理交易。也就是说,在同一委托期内,以价格、时间、数量为序,买入者取价格由高到低,卖出者取价格由低到高,依次办理成交。5.由交易机构填具成交单,办理交割清算手续,交付证券或现金,完成交易过程。代理买卖成交单中包括成交的日期、证券名称、单价、总数、总金额,资金的清算情况,买卖双方姓名、地址及交易机构名称、经办人姓名、业务公章等内容。场外交易没有严密的组织和统一的章程,性质比较复杂,容易发生问题和引起纠纷,为了监督管理场外交易,各国政府都制定有管理制度。美国和日本的场外交易市场都比较发达而具有典型意义,所以本节主要介绍美国,日本和中国的场外交易及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