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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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市场上,一定时期、一定地区内为出口方承包销售商品并享有独家营销权的企业或个人。 包销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习惯做法。出口方通过包销协议,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区内,将某种或某类商品的独家营销权给予包销商;包销商单独一家或联合多家为出口方销售某种或某类商品。双方的关系属纯粹的买卖关系。包销商自筹资金向出口方进货,自行决定商品价格,自负盈亏,自己承担营销风险。在包销协议有效期内,包销商受独家营销权的制约,只能在指定的地区内承包销售出口方的商品,不能向其他厂家进货,并且承担销售一定数量商品的义务。同时,出口方也不能再向该地区的其他营销商推销同种同类商品或进行自销。 包销与一般买卖合同的区别在于,包销商在一定地区内享有独家营销权。给包销商独家营销权可以调动其经营出口方商品的积极性,避免在同一市场上因多家经营同一出口方同类商品的商人相互竞争而抵消力量,并可使包销商集中力量与经营外国同类产品的商人展开竞争;同时,由于包销协议有效期一般较长,有利于出口方有计划地安排生产,组织货源,均衡供货,提高消费者对使用出口方货物的信心。但是,由于包销商享有独家营销权,如果客户选择不当,有时会出现“包而不销”或“包而少销”的被动局面,以及包销商凭借其独家经营地位操纵市场,对出口方压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