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属企业与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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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另一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或者被同一经济实体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控制或资本的两个企业,都是联属企业或关联企业。联属企业或关联企业是国际税收实务中习见的两个同义语。通常是指企业集团内部、由于资本占有、参与管理或者业务控制等各种因素,而被直接或间接、纵向或横向所联系起来各个企业。例如:总公司与其分公司、母公司与其子公司,就是由资本的直接占有而联系起来的,具有纵向从属关系的联属企业;总公司与其分公司下属的支公司、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下属的孙公司,就是由资本的间接占有而联系起来的,具有纵向从属关系的联属企业。又如:同一总公司下的两个分公司、同一母公司下的两个子公司,就是由同一经济实体资本的直接占有而联系起来的,具有横向旁属关系的联属企业;同一总公司的两个分公司下属的两个支公司、同一母公司的两个子公司下属的两个孙公司,则是由同一经济实体资本的间接占有而联系起来的,具有横向旁属关系的联属企业。此外,一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由另一企业的负责人兼任,或者一个企业的经营购销业务是被另一企业所控制,那么,这些企业也就成为由参与管理或业务控制而联系起来的,利益相连的联属企业。联属企业或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不同于两个没有任何特殊联系关系的独立企业之间的往来,前者常常被跨国企业集团用来为其国际避税利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