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体企业
金融贸易23 阅读
也称大集体所有制经济,俗称大集体。也是一种城市高层次的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包括集体所有制的工厂和合作商店。大集体企业在物资供应、技术设备、企业资金、企业管理,人才等方面,比小集体企业具有良好条件。大集体企业开始是由城市有关区、局统筹资金兴办,其中部分资金是原来合作经济的资金和资产,一部分是国家投资扶持,一部分是国营企业直接投资兴办和管理。企业职工来源:一是国家派进干部和从企业职工中选拔干部,二是合作企业的原有职工,三是劳动就业吸收的职工,四是小集体企业升级转入的职工,五是国营企业转入的职工。大集体企业的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前,是一个统得死、卡得紧没有生机活力的僵硬管理体制,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不归企业支配,而是由既是国家地方政权又是经济管理机构的区局支配,人、财、物、产、供、销、分企业没有自主权。企业盈利在完成国家所得税后,由区局统筹分配,即统一留足公基金,统一计划扩大再生产,统一留有公益金,统筹兴办集体福利事业、统一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工资制度,进行个人劳动报酬的分配,除奖金以外,劳动报酬不受企业经营情况好差的影响。企业现行的生产和经营计划、财政、劳动等项管理体制不直接和中央有关部门归口挂钩,只向国家交纳税赋,不缴企业利润,除已有的国家干部外,职工不列入国家编制。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大集体企业,按照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承认企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改变了原来的大集体企业实际上是区局附属物的模式,从此,企业可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行使企业自主经营和管理的自主权,促进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