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股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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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深圳指数,是1991年4月3日所有在深圳上市的5家股票全部进行集中交易的同时开始编制和公布的、反映深圳股市行情的一种统计指标。它以当时所有上市的5家股票为成份股,规定所有新股票上市时,在其上市第二天纳入成份股计算。当某一成份股暂停买卖时,将其剔除于指数计算之外,若有成份股在交易时间内突然停牌,将取其最后成交价按盘计算即时指数,直至收市后再进行必要调整,将其暂时剔除。深圳股价指数的基本计算公式是:股价指数=现时成份股总市值/基日成份股总市值×100若成份股的股本结构或股份名单有变动,则改用变动之日为新基日,并以新基数计算,同时用“连锁”方法将计算得到的指数溯源于原有基日,以维持指数的连续性。以“每日连锁方法”计算,其计算环比公式为:今日即时指数=上日收市指数×今日现时总市值/上日收市总市值其中,今日现时总市值=各成份股的市价×其已发行股数;上日收市总市值是根据上日成份股的股本或成份股变动而作调整后的总市值。深圳证券交易所电脑系统每交易日隔30分钟公布一次股价指数。到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时,该指数已有6家成份股,目前已有30多家成份股。因其成份股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尚不具代表性,因而只能反映当地股市变化的情况,不能作为反映国民经济形势的参考指标。(陈德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