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
venture capital是指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研究开发领域的一种投资行为,旨在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尽快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其组成部分一般包括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企业。风险资本就是投入到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风险企业即利用风险资本,进行技术革新项目开发,实现某项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风险投资公司是专门从事风险投资活动的金融企业,是欲获取高收益的风险资本与需要投资的风险企业之间的经济中介。 风险投资的两个重要特征是失败率和收益率都很高。据统计,由风险投资公司所支持的风险企业,20%~ 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20%的风险企业可以获得成功。成功企业的利润增长率高达200%~300%。虽然风险投资成功率很低,但一旦成功,所获取的巨额利润远比失败部分的损失额大。以美国苹果计算机公司为例,风险投资者向两位年轻的企业家提供了仅20万美元,并帮助他们拟订了微型个人计算机商业化的计划,创建了苹果计算机公司。在公司创建后的第二年(1977年),销售额为250万美元,以后一路攀升,成为当今世界性的跨国公司。苹果公司的股份于1980年上市,此时风险投资者所持的股份价值为1. 54亿美元,而两位年轻的风险企业家所持的股份也分别为1. 65亿美元和0. 78亿美元。一般风险投资的平均收益率为35%~50%。在美国风险投资平均盈利水平通常要比投资股票的利润高出2倍。所以20世纪80年代以来风险资本和风险投资公司应运而生。 国际上普遍认为,一个缺乏风险资本投入和风险投资机构的国家,将不可能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商品化,风险资本成为发展高技术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风险资本的筹集范围很广泛,包括大面额债券、互惠基金、投资集团的资金、家庭信托基金、政府部门的资助、投资银行的资金、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等。 一般来说,有三种提供风险资本的专业性公司:一是在法律上具有合伙关系的私营公司;二是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组织等);三是小型投资公司。前者提供风险资本的比重约为40%,后两者各为30%。 风险企业有两种基本形式:私人风险企业和大公司内部的风险企业。私人风险企业由小型革新企业与向其提供风险资本的金融机构组成。风险企业与风险资本在法律上存在着合伙关系,他们都是经营主体。由于小型革新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的效率较高,因此特别得到风险资本的支持。大公司内部的风险企业在科技革新中的成就,以及社会上有较多的风险资本,使大公司中有些技术实力较强的职工看到了自己成为企业家的现实可能性,而纷纷离开原有公司,与风险资本结合,独立开拓自己的事业。这一趋向迫使大公司一方面建立提供风险资本的公司,同时也出现了大公司内部的风险机构(参见“内企业与内企业家”、“风险子公司”词条)。这种大公司内部的风险企业有利于克服革新过程中的官僚主义壁垒。介于上述两种基本形式之间还有一种技术密集型小企业与大公司的联合。在这种联合组织内,小型企业研制新产品,大企业给予财政支持,提供研究设备、保证供销渠道和对客户的服务。 为了保证风险投资的高收益率,必须根据高技术企业的成长特点,即随着高技术企业从研究、开发、开业到发展成上市公司,投入由小到大,风险由高到低,并相应地采取以下策略,形成一套风险制约机制。一是按照平衡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分阶段投资和追加投资。根据投资阶段的不同,提供的资金可分为启动资金、科研开发资金、初期投资、再次投资、扩大生产投资。在这些不同的投资阶段,投资所承担的风险依次渐减,且投资数额依次增加。二是采取一个投资者投资多个项目,或多个投资者联合投资一个项目的方式,以便有效分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成活率。三是在创业阶段经营困难等急需扶持时期进行投资,一旦项目成功,企业运转顺利,投资者认为投资的本利可回收时,便出售所持有的该企业股份,迅速将本利回收,回收的资金往往可以高达原投资额的十倍到数十倍。四是风险投资家的利益回投形式有多种,如与所投资的公司利润分享、占有该公司股份、获取该公司某项技术许可证的转让权与使用权等。五是进行谨慎的评估。当某一技术项目在投资后可使其获得较高回报和在短期几个月至3年内回收投资时,再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