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西青年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核定2025年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1.本章程适用于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三二分段招生工作。
2.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3.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学院概况
全 称:山西青年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标识码:4114014336
学院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山西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原市大昌南路17号
二、组织机构
1.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山西青年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各类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相关规定,在统筹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以及生源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
1.录取规则:将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新生,具体如下:
(1)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且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专业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在同一专业组按投档成绩从到低高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同一专业组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3.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政策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三二转段规则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学院转段考核办法,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由中职学校根据转段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阅卷、登分,考核后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将最终的考生数据上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我院根据年初制定的“三二转段”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5.所有招生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6.男女比例不限;
7.录取结果公布:
(1)录取结果可到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查询,同时在我院的网站(http://www.sxqzy.cn)查询。
(2)已录取的考生由我院为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李志权,职务院长。
五、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注册的“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所有资助项目按照《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办法》中的各资助评审程序执行。
七、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附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八、其它
(1)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条例执行。
(3)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4)本章程由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九、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综合改革示范区太原市大昌南路17号
邮 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8378417
传 真:0351-2029066
网 址:http://www.sxq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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