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毕业当年起享受5年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不用偿还本金。
以全日制四年制本科为例,最长贷款年限如下:
贷款利率
目前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在读期间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
办理流程与发放
今年起首贷可自主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或远程办理,实现“共同借款人线上办、借款学生现场签”。2026年将继续采取分批发放形式,回执录入一批、合同就审查一批、审查合格的合同就发放一批。
每月15日(含)以前完成回执录入的合同,经审查合格后将于当月完成发放。满足发放条件最早将于7月获得助学贷款(以实际受理情况为准)。
申请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助学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生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
-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宁夏;
-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毕业年级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需由就读高校进行经济困难认定。
申请办理时间
- 续贷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
- 首贷时间:7月15日至9月15日
(具体以各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通知为准)
办理地点与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办理。首次办理助学贷款时,学生可自主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或远程办理;续贷可以选择现场办理或线上办理。
所需材料
- 首次贷款: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时,需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若共同借款人选择远程办理,则只需携带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 续贷材料:现场办理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宁夏各区县助学贷款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咨询与热线
- 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工作日8:30-17:30,7月6日到9月18日周一至周日8:30-17:30,其他时间提供智能客服服务)
-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服务热线:0951-689750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951-5023282(工作日8:30-12:00、14:3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