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主义历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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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rativePhilosophy of History)亦译“叙事历史哲学”。重视历史事实描述或解释程度,试图寻求历史学家语言与所描述的历史内容之间的统一性的思潮。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并逐步发展成为当前西方历史哲学研究中的重要思潮之一。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历史哲学家H.怀特、W.加利、A洛奇、A.丹托、F.安克斯密特等。根据被称为叙述主义历史哲学代表作的怀特的《元史学》(1973)一书,主要的理论观点是:(1)作为历史的过去包含着一种我们正试图发现的意义,它需要解释,它由词汇的、语法的、假想的和语义学的诸因素构成。因此,历史学家真正所做的,就是把过去的事件的文献翻译成由历史学家的叙述的文献。(2)这种翻译的程序总是或多或少受到下列4种比喻的支配,即隐喻、转喻、提喻法和反语法。(3)即使在历史写作的历史上我们确实观察到了历史风格的一来一往的转变,我们也必须接受这个事实,而不论我们是否喜欢它。这当然导致一种语言的、叙述的方法的神化。因此,其不可避免的结论是4种比喻之间的逻辑关系,应成为历史写作和讨论的指南。·(4)正是任何时代的历史学中独有的“诗学”因素,使历史学的性质及其根本特征更接近于艺术创作,而不是科学。叙述主义历史哲学的兴起,表明当前西方历史哲学领域中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两大思潮的合流趋势。但从本质上说,它具有准实证主义的特点,体现了科学主义思潮在历史哲学领域中的最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