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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历史哲学》 黑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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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1831年。德国哲学家。他认为心灵和自然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即绝对精神的两个抽象概念。他的体系是唯心主义的,它在对概念和世界历史过程的逻辑研究中追寻绝对精神的显现。 对黑格尔来说,概念是展开的,而且它们在这展开中产生了被它们描述的现实。理解现实就是理解我们的概念,反之亦然。概念的发展包括三个阶段,他称之为辩证法。辩证法从正题(即未确定的概念,比如空间中的一物)开始向反题(即确定的概念,比如一个动物)发展,然后再向合题(比如,一只猫)发展,它就是黑格尔所认为的未确定的概念与确定的概念之间的矛盾的解决。作为逻辑而言,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没有价值的,但作为对理性与社会发展是如何发生的说明,它是精巧的。 对黑格尔来说,绝对精神具有自己的意图和目的,有限的精神为它服务。绝对精神只有通过人类才能生存,但是它又不等同于人类的精神。在他的社会和政治哲学中,他利用他的辩证法去理解在他看来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那一切,这样去证明他那个时代的普鲁士国家和路德派基督教是最高的社会合题。黑格尔的左翼追随者,其中包括马克思,试图利用他的辩证法说明激烈的变革是不可避免的,并对他们那个时代的宗教和社会秩序进行了抨击。 在所有伟大的哲学家当中,黑格尔是最难理解的。即使如此,他的影响一直都是巨大的,德国的马克思和 费尔巴哈,英国的新黑格尔主义者如F.H.布拉德利和J.M.E.麦克塔格特,美国的J.罗伊斯,意大利的克罗齐以及法国的萨特都深受其影响。黑格尔的著作有《精神现象学》(1807)、《哲学全书》(1817)和《法哲学原理》(1821)。 1817—1818年他在海德堡担任哲学教授,1818—1831年在柏林担任哲学教授。黑格尔用互相连接的矛盾填满了宇宙。 伯特兰·罗素 1872—1970,英国哲学家和数理逻辑学家。 《西方哲学史》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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