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哲学
一门以数学及诸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所提出的哲学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分支。自然科学哲学的许多思想都萌芽于古希腊、罗马时期,但作为一门哲学分支学科,自然科学哲学的真正诞生则是在19世纪中叶,它是当时各门自然科学最终真正从哲学中分化出来并取得许多重大成就的结果。惠威尔的《归纳科学的哲学》可以看成是这一诞生的标志。在整个近代哲学史上,培根、笛卡尔、牛顿、休谟、康德等都提出了一些十分重要的自然科学哲学思想,自然科学哲学取得长足的进展并成为哲学领域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分支学科,是在20世纪。在20世纪的哲学史上,对自然科学哲学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既有专业的哲学家,也有许多杰出的自然科学家。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卡尔纳普、赖欣巴赫、亨普尔、波普尔、奎因、库恩、拉卡托斯、费耶阿本德、劳丹、夏佩尔,以及马赫、彭伽勒、爱因斯坦、玻尔、海森堡、普朗克、薛定谔、希尔伯特、莫诺、贝塔朗菲、约尔旦、普里戈金、霍金等等。自然科学哲学研究范围较广,但其内容大体上可分为两类:(1)自然科学活动本身所提出的哲学问题,如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科学理论的结构问题,科学发现、科学检验、科学说明、科学语言及科学逻辑等问题,科学方法论问题,科学合理性问题,知识确定性问题等等;(2)由科学的新成就、新发现所带来的哲学问题,其立足点是各门具体的自然科学知识,比如数学中的数学基础问题,物理学中的相对论所带来的哲学问题,量子力学理论所带来的哲学问题,生物学中的目的论及决定论问题等等。这一类问题所涉及的大多是传统哲学的问题,即宇宙论问题、本体论问题、认识论问题,但所利用的资料则是自然科学的一些新成就。实际上,在自然科学所研究的两大类问题中,第一类问题就是一般所说的科学哲学所主要研究的问题,有的人(如亨普尔)甚至把自然科学哲学与科学哲学等同起来;而第二类问题则又是通常所说的自然辩证法这一学科研究范围的一部分。因而,自然科学哲学是一个在研究范围上与科学哲学及自然辩证法均有所交叉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