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特海过程哲学
:(Whitehead’s philosophy of process)A.N.怀特海(1861—1947),英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哲学家1861年2月15日生于肯特郡兰姆斯格特。1880年入剑桥三一学院专修数学,毕业后留校任教。曾任伦敦大学帝国科学技术学院应用数学教授、哈佛大学哲学教授。1931年当选为英国科学院院士。主要著作有:《数学原理》(3卷,与B.罗素合著,1910—1913)、《关于自然知识原理的研究》(1919)、《自然的概念》(1920)、《相对论原理》(1922)、《科学与近代世界》(1925)、《过程与实在》(1929)、《观念的探险》(1933)、《思维方式》(1938),以及论文《数学与善》、《不朽》(1939)等。怀特海的哲学生涯分为数学—逻辑研究、科学哲学以及宇宙论形而上学研究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其思想基本上属于新实在论。第三阶段建立了过程哲学并由此确立了他的哲学地位。过程哲学又称活动过程哲学或有机体哲学,其建立受到以量子论和相对论为代表的科学革命,以及生物学和生理学的影响,又与柏拉图共相理论、亚里士多德“隐得来希”学说、柏格森的创化论以及詹姆斯的经验一元论有着思想渊源关系这种哲学以“事件”(后期用“事态”)作为一定时空中自然要素的终极单位。事件世界中的一切都处于流变之中。各种事件的综合统一体是有机体。原子、分子、自然界、人和社会都可看作有机体,它们有等级层次的差异。有机体有自己的个性、结构、自我创造力,其根本特征是活动。活动表现为过程,即有机体各个因子之间有内在联系的、持续的创造活动。它表现现实统一体由“多”变“一”的生灭不息,亦表示一个完成的存在作为一种构成要素向另一存在的过渡。存在由它的生成构成,对潜能世界中无穷多的可能性及组合的选择限制产生了现实实有。怀特海用价值称呼事件的内部实在,所有的最终理由都根据价值目的而来。流变与永恒、潜能与现实、多和一、有限和无限都由价值而统一,上帝则是最高的评价者、选择者、限定者,是这一形而上学体系的封闭处。上帝就是爱,是理性的根据而不能由理性证明。过程哲学的认识论包括在“把握理论”——实有之间或实有同永恒客体之间的一种动态的、主动的关系——之中,认识不是主客体而是“客体中的我一客关系”,精神在世界中,世界又在精神中。过程哲学还主张一种“互助机体论”的社会哲学。其宗教哲学则主张调和科学与宗教。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后来为哈茨霍恩所继承和发展。(朱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