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哲学
研究由于系统论的出现而产生的哲学问题的学科,尚处于初创阶段。系统论的创始人,奥地利学者路德维希·冯·贝塔兰菲在为他的《一般系统论》(修订版,1973)一书的前言中概要地说明了有关系统哲学的问题。贝塔兰菲把系统哲学看作一般系统论中同“系统科学”和“系统技术”并列的三个主要部分之一。他认为,“系统”的概念是一种“新的自然哲学”,或按托马斯·库恩的用语是一种新的“范式”。把“系统”作为一个与古典科学的分析、机械、单向因果关系的范式不同的新的科学范式引进以后,思想和世界观也需要“重新定向”,从而使一般系统论也和每一种范围较大的科学理论一样,具有“超科学”的或哲学的方面。他主张系统哲学包括三个主要部分。1.系统本体论。主要讨论“系统”是什么意思,及在各个层次被考察的系统如何实现。他认为,由于“系统”所指称的范围极其广泛,既包括从星系到细胞和原子的可感知或推断的实际系统,又包括逻辑、数学、音乐等作为符号性的思维产物的同实际对应的概念系统,所以,系统应如何定义和描述的问题没有明显和简单的答案,也不能根据任何常识来理解“实际”对象和被观察的系统以及“概念”产物和系统之间的区别。这些只有从本体论的角度才能得到更深入的说明。2.系统认识论。在他看来,逻辑实证论或经验论所主张的物理主义、原子论、还原论等已经陈旧了。对“系统”这一由许多变量组织成的整体的研究要求有新的范畴,如相互作用、处理、自组织、目的论等。这些将导致一种“透视的”哲学,即把科学看成是“透视”之一,以打破物理学垄断认识途径的局面。3.涉及人和世界关系的“价值”问题。系统论把符号、价值、社会实体、文化等变成非常“实际的”,从而在科学与人文科学、技术和历史等“两种文化”之间架起了桥梁。而回避人文问题,把系统论仅仅看作有关机械的系统论,会导致机械论,降低人的价值和专家政治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