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解释学
伽达默尔著,1967年出版。该书集中研究理解和解释现象的各个层次和各种情况。全书共由13篇文章组成,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解释学反思的范围,共有七篇文章:“解释学范围的普遍性”(1966)、“论解释学反思的范围和作用”(1967)、“论自我理解问题”(1962)、“人和语言”(1966)、“事物的本质和事物的语言”(1960)、“语义学和解释学”(1972)、“美学和解释学”(1964)。第二部分:现象学、存在主义哲学和哲学解释学,共有六篇文章:“ 20世纪的哲学基础”(1962)、“现象学运动”(1963)、“生活世界的科学”( 1969) 、“马丁·海德格尔和马堡神学”(1964)、“海德格尔的后期哲学”(1960)、“海德格尔和形而上学语言”(1967)。伽达默尔的目的已不再是研究方法论的程序,而是对方法、对理解中意识形态的作用以及对不同形式的解释的范围进行评论。这样本文的解释就成了思考的材料,但思考的目的不是为了方法论,这是一种解释的反思。伽达默尔在书中将哲学的解释学分为两种彼此独立而又互相联系,彼此渗透的解释学。第一种是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哲学,它包括涉及理解和解释、思维机器、日常语言等问题的一切分析哲学;第二种是人文主义哲学的解释学,它主要根据现象学的传统及其对客观事物的批判,对本文解释的条件进行反思。 《哲学文选》(Collected Philosoph-ical Papers)列维纳斯著,1987年出版。该书共收入作者1948~1978年间发表的11篇文章,分别是:“实在及其阴影”、“自由与命令”、“自我与整体”、“哲学与无限观念”、“现象与迷”、“意义与含义”、“语言与亲近”、“人性与混沌”、“无同一性” 、“上帝与哲学”、“超验与罪恶”。这些文章分别阐述了作者关于存在与存在者、他在、超验、主体性及其变化等思想,揭示了作者从形而上学和本体论走向伦理学和宗教的心路历程。认为“存在”或“有”构成了存在者的根基,但只有存在者才使存在得以显现。从存在到存在者的超越即以存在为根基,又使存在者不以存在为羁绊,最终达到以当下存在为根基的存在者的自由。该书的出版对列维纳斯思想在英语世界的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使他的思想在20世纪末的西方哲学界的复兴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