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丛
(Culturecomplex)也称文化特质丛。它是研究文化特质的一个单位,主要指一定时间、空间发展起来的一组功能上相互整合的文化特质丛体。文化丛常常是围绕着一种主要文化特质产生、发展起来的,如驯马产生、发展出了马房、马槽、马勺、马鞍、马蹬、马鞭、马枪、马刀、马号以及马车、马套、马路等,这些文化特质交错发展,相互整合,形成了以马文化为中心的特质丛,即马文化丛。文化丛的概念在文化历史学派的著作中主要是用来研究各民族物质文化产生、发展以及传播、采用和相互影响的历史过程,如威斯勒(C·Wissler)研究印第安人物质文化的分布,在这种情况下,“文化丛”的概念是与“文化区”等概念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但也有的文化人类学家用“文化丛”的概念研究各民族文化的宗教、经济、技术等发展,从它们持续发展、相互整合的过程中说明不同民族文化体系或文化模式,如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鲁伯(A·L·Kroeber)在他的《人类学》(Anthropology,NewYork,Harcourt,Brace,1948)一书中,就把文化丛看成是各种文化元素的体系或丛体,即各种文化素材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功能上凝结成的一种系统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文化丛的概念与文化体系、文化模式的概念是相近的。文化丛的概念在考古学中也经常使用,主要用以考证和比较古代文化特质的各种材料,但往往忽略不同文化特质的相互整合和持续发展。功能学派对文化丛这一概念则持反对态度。英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B·Malinowski)认为:“文化是不能视作一堆偶然集合的‘特质’的。只有可以比较的要素才能相提并论,只有相合的要素才可以归入一和谐的整体”;“一切文化要素,一定都是活动着的,发生作用的,并且是有效的”,因此他认为文化特质、特质丛、文化丛是一堆模糊性的概念(《文化论》,商务印书馆1945年版,第12—13页)。尽管如此,文化丛的概念已为多数社会学家、文化人类学家及考古学家所接受,用以研究各种文化形态的发展及其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