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率
知识百科13 阅读
Rate of Subsidization是指一政府给予的可诉性补贴的从价补贴总额与产品价值的比率。根据《补贴协定》6.1 (a),如果一成员对一种产品给予的可诉性补贴的补贴率超过5%,即视为其对另一成员造成严重损害。在确定总补贴率是否超过5%时,产品的价值应按接受补贴公司在被给予补贴之前可获得销售数据的最近12个月的总销售额计算。但是以下情况除外:(1)如补贴与一特定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联系在一起,则该产品的价值应按接受补贴公司在被给予补贴之前可获得数据的最近12个月的总销售额计算;(2)在接受补贴公司处于投产状态的情况下,如总补贴率超过投资资金总额的15%,即被视为存在严重侵害;(3)如接受补贴公司位于一经济通货膨胀的国家中,则该产品的价值应按给予补贴的月份之前12个月内发生的通货膨胀率调整的前一日历年的总销售额(如补贴与销售联系在一起,则为有关产品的销售额)计算。此外,《补贴协定》还规定,在确定一给定年度的总补贴率时,应综合计算一成员领土内在不同计划下、由不同主管机关给予的补贴;而且,在《WTO协定》生效之日前给予的,且利益分配给未来生产的补贴应计入总补贴率。参见总补贴率。(高永富、戴正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