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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进出口业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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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出口业务审计。代理出口业务是指外贸企业接受有关单位委托,代办对外销售、发运、制单,结汇,或办理外销及交单结汇等业务活动。经营代理出口业务,外贸企业应与委托方事先签定代理出口协议,明确经营的商品、代理的范围、商品交接,储存运输,费用负担,手续费率,外汇划拨,索赔处理,帐务核对及双方的职责等。受托方对代理出口的商品负责管理,但不承担出口销售盈亏,不垫付资金,不负担基本费用,按照出口销售发票的金额及规定的手续费率向委托单位计收外汇手续费。代理出口销售的外汇收入扣除国外运杂费、佣金,代理手续费外归委托方。代理出口业务审计的主要内容有:1.审查代理出口业务是否签定代理协议,代理协议构成要素是否齐全,条款是否清楚严密,有无含糊不明之处。2.审查代理出口的结汇,是否按银行收到的外汇额扣除国外运杂费,佣金及代理手续费后如数划拨给委托方。3.审查代理出口的商品是否认真负责保管,单独存放并在备查簿中加以登记反映;对代管的商品是否经得对方同意及时代办投保事宜,有关费用是否向委托方收取。4.审查出口商品退税是否归委托方,出口关税,调节税是否由委托方承担。5.审查被审企业有无将自营出口销售转为代理出口销售,以转移收入挪作他用的行为等。6.审查代理出口业务的对外索赔是否及时查明情况,适时作出处理。对外理赔是否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二)代理进口业务的审计。代理进口业务是指进货单位委托外贸企业从国外购进所需商品物资的业务行为。代理进口业务在进口环节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税金由委托单位负责,外贸企业将按商品到岸价为基数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代理进口购进商品外汇付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订货单位使用外汇额度,委托外贸企业向国外购进商品,所需的人民币货款,税金、费用由外贸企业垫付后,再向订货单位结算,收回应收的全部款项;另一种是订货单位使用自备外汇存款或外汇贷款,委托外贸企业向国外购进货物,不需外贸企业垫款结汇,外贸企业仅向购货单位收回代垫的费用,税金和手续费。代理进口业务审计的主要内容有:1.审查代理进口销售收入,成本、手续费是否正确。审计人员可通过国外发票与入帐成本核对,以查明销售成本计算是否正确无误。手续费计算是否正确无误、手续费计算是否以到岸价格(CIF)的国外发票金额乘以适用的手续费率计算。其它价格条件成交的,是否折合为CIF价格,从而查明手续费收入是否正确。2.审查代理进口手续费的纳税情况。审计人员要审查被审单位是否按代购代销收入科目的贷方余额和适用的税率,及时足额上交有关税金,是否存在偷漏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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