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法上的代理法学10 阅读(agency under specific law)“民法上的代理”和“诉讼法上的代理”的对称。指民事特别法所规定的代理,如票据法、海商法所规定的代理。特别法上的代理与民法上的代理有许多不同之处。如无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签名于票据者,应自行承担票据上的责任,在法律上,并不因被代理人追认而由被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但在民法上,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所实施的行为,如经被代理人追认,则对被代理人发生代理的效力。(张礼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