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暂行规定知识百科49 阅读1985年9月4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9月12日中国专利局发布,共16条。本规定所指的专利代理机构是指: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各省、市、自治区专利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各省、市、自治区专利管理机关同意可以办理专利代理事务的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办理申请专利和其他专利事务。本办法对专利代理的条件、业务范围、权力和义务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