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约
编辑时间:2010-12-04 08:18:51
《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的简称。由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瑞士、丹麦、卢森堡、瑞典、西班牙、葡萄牙、挪威、芬兰、奥地利、南斯拉夫、希腊、土耳其等二十五个国家于1890年签订的,1938年修订并延用至今。它的作用为调整缔约国之间在铁路货运方面的合作关系,即缔约国利用各自的铁路,凭一份国际铁路联运运单,联合完成进出口货物的全程运输任务。这种合作使货运手续简化,降低了运输费用,提高了运输效率,加速了货物周转,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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