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耗与获取
20世纪90年代初期,地球上一个居民每天平均消耗的能源量相当于4.5升石油(石油当量)。不过,能源消耗在各国十分不同。相应的数值在美国为24.5升,在日本为11. 3升,在德国为13. 5升,在奥地利为9. 6升,而在瑞士为10.8升。 一名中国人所消耗的能源数量只相当一名美国居民的1/13(1. 9升)。但因为人口数量大,中国仍是继美国和前苏联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能源消耗国。这三个最大的能源消费者就分摊到了能源消耗的一半。如果再考虑到日本和德国,那这五个最大能源消耗国消费了全球能源销售的60%。 能源获取与能源消耗在地理上很少趋于一致。因此,全世界44%的石油、14%的天然气和11%的煤炭需要通过国际贸易。经合组织欧洲各国进口的石油、天然气、煤炭分别占其消耗量的66%、29%和28%。这些数据涵盖在统计上得到良好反映的商业性能源载体。全球范围内,它们分别由40. 2%的石油、22.7%的天然气和28.0%的煤炭构成。化石能源比重占了90.9%,其余则由6.6%的核能和2. 5%的水能来补充。这一统计数据并未列入生物能源载体,如木材与可燃垃圾,它们在发展中国家起着重要作用,并在某些工业国家满足了10%以上的能源消耗。如果把统计上很难得到保证的生物能源载体估算入世界能源消耗,那么其中化石能源载体为77%,核能载体为5%,以及可再生的能源载体——生物能和水能分别为16%与2% 世界范围内,能源平均有24%用于交通运输,各有38%用于工业和家庭与手工业。所有能源体系在从天然状态转变为最终能源形式和可用能源时均经历了巨额流失。这些损失占投入使用的天然能的60%以上。在从化石能源变换成常规的火力发电厂和道路车辆中的电力时,这些损失尤其更高。 1991年工业能源消耗数量与结构来源:英国石油(1992年)与自己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