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假定
亦称会计假设。指对会计资料的记录、计算、归集、分配和报告进行处理和运用的假设基本前提和制约条件。离开了这些前提及制约条件,会计核算的各种数据便无从产生、无从解释、也无法运用。会计假设虽然是一种尚未被目前事实所证实,但却是以客观现象为基础的科学的假设。证明会计假定的客观存在,主要用反证法。目前会计理论界和会计实务工作中使用的会计假定主要有会计主体假定、会计期间假定、继续经营假定、币值不变假定。会计主体假定又称会计实体假定。它要求以独立的经济活动实体作为设置会计的范围。凡是根据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独立编制会计报表的企业单位,不论独资或合资经营,在会计上都假定是一个主体。这种假定,可以使经营单位同其所有权的拥有者相分离,通过会计上的独立核算,独立编制报表,完整而准确地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如实反映所有权拥有者和企业经营者各方面的利益,有利于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制,明确经营者对所有者所负的各项经济责任。会计期间假定就是将一个企业的全部经营期人为地加以划分为一段相等的较短期间。因为企业经营活动在时间上是持续不断的,为了及时提供会计信息,以利于经营决策,必须定期地计算、报告经济活动中引起资产和权益的增减变动情况,因而产生了会计期间的假定。会计期间通常是1年。它可以是历年,也可以是营业年。世界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法国、德国、瑞典等80多个国家采用历年制;英国、日本等国采用4月制(从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澳大利亚、巴基斯坦、意大利等国采用7月制;美国、泰国等国采用10月制。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继续经营假定,就是在企业的经营期限无法预定的情况下,确定其为继续经营。会计核算的各种财产计价、费用分配都按原定的原则进行。继续经营的假定,是由于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存在着竞争,其经营的持续期间带有不确定性而提出的。它是对会计的正常活动所作出的时间规定。币值不变假定,是指正常的会计处理过程中,不考虑币值变动影响,即假定货币价值稳定不变。币值不变假定是历史成本原则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