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
“有价证券投资”的简称。企业或个人用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公司债券或公债券等有价证券,借以获得收益的行为。证券投资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产生的财产增殖方法。人们借助证券投资而参与资本积累并参与成果的分享。证券投资从收益的角度分类,有确定收益证券投资和非确定收益证券投资。前者是指对政府公债、企业债券的投资;后者是指对股票、投资信托受益证券等证券的投资。从管理权的角度分类,有资本投资和非资本投资两种形式。前者是指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都属于投资者,如对公司股票的投资,投资者不仅取得股息,还有权参与企业管理。后者是指投资者仅仅是定期取得利息,而对资金的运用和管理却无权干预,没有表决权。如对政府公债券和公司债券的投资。 证券投资应遵循三项原则,即安全性、收益性和市场性(变现性)。投资者在对证券进行投资时,要进行科学周密的分析,选择安全可靠、收益高、变现能力强的证券。但在实际上,三者很难达到统一。有确定收益的短期证券,最为可靠,但其收益性最低;有确定收益的长期证券,收益性虽略高,但未必安全;股票收益性虽高,但安全性又差;政府公债安全性高,变现能力强,但收益一般比公司债券和股票都低。因此,投资者只能根据自己的偏好有所侧重,兼顾三个方面,决定投资对象。 在当今商品经济社会中,证券投资已成为社会投资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很普遍的大众投资方式。其意义表现为:从证券发行者的角度看,证券是最有效地扩大资本活动的工具。通过这种形式,把社会上零星分散的暂时性的资金变为长期使用的资本,使企业的资本额扩大,因而会具有更强的竞争能力。另外,还可以改善企业的资本负债比例,节约本金,增大盈利比率。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投资于证券显然要比生产投资有利得多。因为生产投资周期较长,企业建成投产后又要购进原材料,制造商品,安排出售,这都需要大量的组织管理工作,并且风险性很大,一旦经营失败,所投入的资本便无法收回。而证券投资手续简便,只要购买证券,便可取得收益,风险性比直接投资小,并可通过证券市场随时出售所持证券,收回本金。另一方面,直接投资还有资本额的限制,只有达到一个较大的资本量时,货币才能转化为资本。这对只有少量储蓄的人来讲,显然也是办不到的,只能把资金投向有价证券。人们投资的目的,总起来讲是为了取得收益,但仔细分起来又有三种情况:一是单纯地买进并把它保存下去,比较保守的投资者便采取这种方法,只要他们认为持有的证券没有多大风险,他们便长期持有,以期获得稳定、或许有增长的收益。二是时时观看证券行情的自动指示器,买了又卖,卖了又买,不间断地进行交易,比较活跃的投资者便采取这种方法。他们期望从证券的买卖差价中获得收益。这种人可能赚大钱,也可能赔大本。三是处于以上两者之间,过一段较长时间再进行买卖,这种人既想获得稳定的股息、利息收入,又想在有利的时机获得证券买卖的差价收入。 据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统计,在全美证券市场投资的总人数有2 500万人(即每6个美国成年人中就有一人在证券市场投资)。投资者的年平均收入为两万美元。西方各国的商业银行,除把吸收的存款用于放款和贴现等业务外,也广泛地对有价证券进行投资,以增加收益充作第二准备金。从全社会的角度看,证券投资具有最大的自由移动性,即人们的资金总是要投向收益大的某种证券,当这种证券的收益降低而另一种证券的收益增大时,资金便又开始转移。在“利润率均衡化”法则的影响下,通过市场的有机调节,可将社会投资方向引导到社会经济所需要的部类,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