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公堂知识百科12 阅读在旧中国,指经管祠堂、寺庙、义仓、学田、会、社等的土地财产。有的公堂为少数地主、富农把持操纵,集中了大量土地、财产,管公堂成为封建剥削的主要方式之一。但也有些管公堂者并不能从中获得收入。1950年《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规定,凡属为少数人把持,“有大量封建剥削收入的公堂,管理公堂的行为,应该是构成管理者阶级成份的一个因素。由工人、农民、贫民、群众轮流管理的小公堂,因剥削量极小,“则不能作为构成管理者阶级成份的一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