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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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译“罚款”。日本、韩国刑法规定的财产刑之一。内容是判处犯罪人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一般适用于公然猥亵罪、侮辱罪等轻微犯罪。《日本刑法》第15条、17条规定:罚金为20日元以上,科料则为10钱以上20日元以下。被判处科料刑而不能交付金额时,得服劳役,期限为1日以上30日以下;并科科料时不得超过60日。宣告科料时,应将所规定的不能缴纳时的拘押期间一并宣告。此外,日本刑法还规定,在科料判决确定后10日内没有本人承诺的,不得执行拘押。韩国刑法规定罚金为500元以上,科料为50元以上500元以下。(郭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