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头钱历史49 阅读唐中期至五代按田亩征收以货币交纳的田赋附加税。大历(公元766—779年)前曾单独征收,每亩25钱。后与青苗钱合并征收,成为青苗钱的附加税,二税仍以青苗钱为名,每亩共征35文。到五代曾仍用地头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