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鑫
当代环保法学家。贵州铜仁人。年至年在贵州大学政治经济学系学习,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年调入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年转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历任讲师、副教授。现任山西省环境学会名誉顾问、珞珈科技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法学会会员、山西大学名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兼职副教授。曾讲授国际环境法、国际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法等课程。编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研究文献选编》合编,法律出版社,年版)等书,还翻译了《科学技术的测量基础和常数》(合译,计量出版社,年版)一书。主要论文有《国际环境保护协定的签订与国际编》,武汉大学,年)、《海洋倾环境法的发展(《环境法论文选年第期)、《国际环境保护法案例述评》(《法学研究》,年第期)、《国际环境保护协定“海洋污染”定义浅释及有关汉译商榷》(《海洋环境科学年第卷第期)、《国际环境保护:论传统国际法原则的演变》(《中国法学》,年第期)、《论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武汉大学学报, 年)、《放眼全球,促进我国环保立法》(《环境保护》,年第期、《论国际海上油污损害赔偿制度》(《当代国际法》,香港广角镜出版社,年版)、《关于建国以来我国的环境立法》法学评论》,年第期)等。参加年中美环境法学者环境法学术交流会、年环境影响评价国际学术讨论会、国际地圈生物圈计划)中美工作会议、人类对全球变化之反应国际学术会议。承担了国家教委哲学社会科学博士点重点科研课题“国际海洋环境保护体制与我国的海洋环保政策”和“国际环境法”的研究工作。主要学术观点:、认为环境问题是当代人类社会的重要问题,各国应共同为全球环境保护进行努力。、认为工业发达国家是当今世界环境的主要污染者,它们对全球环境保护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而除控制本身的污染外,还应在经济及技术上给发展中国家以支援,使后者在发展过程中不再走“先发展,后保护”或“先污染,后倒的国际控制》(《法学研究》,治理”的老路。、认为国际和平是人类美好环境的先决条件,各国应当停止一切战争及武装冲突,并压缩军备开支,并将压缩的军备费用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