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风格
是表现经济领导人实践活动特点的、个人管理风格的方式、方法和形式的相对稳定的体系。对社会主义生产领导风格的基本要求是列宁拟订的。他认为,对领导干部必须从他们的内行程度,从政治角度,考虑其对事业的负责态度,行政才能来加以评价。管理风格强调组织者的敏感性,识别人的能力,平易近人,对组织生产和领导众人的效率具有重大的影响。在实际条件中,各种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决定着管理风格的表现:集体的具体任务和职能,集体工作的内容和条件,领导人的个人品质和经验等。所确定的管理风格的效率以集体的最终工作成果和集体的社会心理气氛来进行评价。这可分为:(1)发号施令的(指令的)风格,它通常过高估计命令和制裁的作用和意义;领导人的首要兴趣在于工作的正式指标;(2)民主的(集体的)风格,它要求集体的所有成员积极参与作出和实施管理决策,它有助于在下属人员中建立创造的气氛,发展他们的主动精神和独立性;这一类型的领导人广泛依靠社会组织,倾听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待下属的态度经常采用的外部形式是劝告、建议;领导人的原则性、严格要求和实事求是的品质通常同他的个人威信结合在一起;(3)“自由主义的”(自由放任的,妥协的)管理风格的特点是,领导人对下属人员没有应有的严格要求和关心,而以咨询人员,顾问的身份出现。当下属人员的工作主要是个人性质的情况下,这种风格是典型的。上述管理风格的分类是假定性质的。在实际情况下,任何一类领导人都应善于掌握每种管理风格的一些因素,根据具体的管理形势利用它们的优点。经济的发展,科技进步成果的应用,经济联系的复杂化,民主基础的扩大,都决定了必须经常完善管理风格。“这里讲的是养成这样一种工作风格,这种风格把善于执行,纪律性同勇敢的主动性和进取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事求是精神同对伟大目标的追求结合起来;对缺点的批评态度同对于我们所选定的道路的历史优越性的不可动摇的信念结合起来。”(《苏共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