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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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是指对公司红利及公司清算时剩余财产的分配享有优先权,但没有公司经营控制权的股票。 作为企业资本的来源,优先股的地位介于长期债券和普通股票之间。正如普通股那样,优先股是股东权益的一部分。而它又象长期债券那样是一种固定收入证券。优先股事先没有确定具体的偿还日期,因此,优先股比长期债券融资更趋向于永久性。优先股的股息象长期债券的债息一样,通常是固定不变的。近年来,优先股并不十分流行。为券的债息可以税收抵减,而优先股的股息则不能。也就是说,假定优先股和长期债券的税前成本相等,并且公司不改变资本结构,那么,采用优先股筹资的税后成本比长期债券筹资要高。 这种股票之所以被称为优先股,是因为对于公司的红利和资产,优先股比普通股享有优先请求权。例如,如果某一年,公司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优先股票的股息,它就不能再支付普通股票的股息;如果公司破产,优先股股东的清偿地位次于债权人,但优先于普通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