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审计
会计审计(即一般意义上的审计——译者注),是指由独立的与任何方面无关的第三者检查企业的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以及会计组织和会计行为是否适宜,并向要求检查者报告检查结果的一系例活动。被委托保管或运用资金、财产等的人,为了解除自己在这方面的会计责任,要编造会计报告表,向委托者报告有关情况;而会计审计的目的就在于确保委托者对这些报表的信任,保护委托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因此,近世以来,在这种关系下产生的形形色色的审计,都可归属于会计审计的范围。目前对有会计业务的许多个人、团体和经营体,都要进行会计审计。例如,在企业、政府机关、合作社和学校等单位中,都要进行外部和内部的会计审计。会计审计带有社会性,其中最为人们关心、最富有代表性的是财务报表审计。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诞生和发展,随着这些公司的规模日益扩大,出现了包括股东在内的许许多多利害关系者。他们在经济危机等时期往往会蒙受极大损害,这样,就有必要通过审计来增进公众对企业公开发表的财务报表的信任。因此,当前的财务报表审计,不单是指一般的财务报表检查,而应作广义的解释,把它理解为法律强制进行的一种检查,由独立的不偏不倚的第三者检查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宜,并对其结果表示意见。自十九世纪中叶起,这种审计由股份公司的监事负责办理,但到1929年爆发了空前的经济危机,企业纷纷倒闭,世界各国开始由具有一定资格和能力的注册会计师担任主要审计人,从而奠定了当代财务报表审计制度的基础。在日本,战后的《证券交易法》规定了要强制进行这种审计;《商法》把这种审计叫做决算表审计或会计审计;1974年的《商法特例法》又引进了职业会计师的审计。这就是由会计审计人进行的审计。财务报表审计的对象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册等一切基础资料。判断它是否适宜的标准是企业会计原则和各种法令;判断审计行为的标准则是《审计准则》、其他准则和各种法令。通过这一切,将可彻底保护那些同企业财务报表有利害关系者的利益。 在企业和其他经营体的内部,也往往进行会计审计。这是经营者为了维持经营活动或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而责成内部审计外(科)检查其各个部门遵守会计规程的情况和在会计处理上有无改善余地,这也就是内部审计中的会计审计。它在目的上和意义上,都和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完全不同,但两者之间可以互助利用。会计审计和那种检查会计以外业务的业务审计,也往往可以互相利用,但在实际审计业务中,两者的界限和区别不很清楚。 (高田正淳撰写,《新版会计学大辞典》第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