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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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适用于粮食企业的一种专业会计。它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粮食企业的资金运动,并根据核算资料进行分析和检查。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粮油商品流转、固定资产和用品、商品流通费、粮油加工成本、粮油加工成品及其销售的核算、会计报表的编制、财务与成本和流通费用的分析,以及对会计记录正确性和经济业务合法性的检查等。一般把粮食会计分为粮食工业会计和粮食商业会计两种。粮食企业业务经营和会计核算与一般企业有所不同,其主要特点有:1.在收购上实行奖励出售,既有奖售物资,又有超额交售的价格加成;在销售上则按照计划严格控制,保持购销的平衡和合理的储备。粮油商品资金供应必须充分满足,没有定额控制。2.对农民完成征购任务后超额出售的粮油,实行议价收购,在帐务处理上采用“库存议价商品”科目核算。3.利用国家粮库,以购销形式对生产队或其它单位开展代管储备粮的业务,除付款代储粮食按购进业务进帐并发给代储证卡外,对不付款的代储业务,则设置“代管储备粮款”科目核算。4.根据业务需要,设置特殊会计科目,如:“政策性补贴收入”、“议转平差价收入”、“应收超购加价款”、“应交特价销售商品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