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计划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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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具体进行计划的编制、执行以及执行情况检查的机关总称。依据匈牙利国民议会1972年通过的全国经济计划法令以及其他有关规定,长期计划的指示由国民议会进行讨论和批准。五年计划由部长会议(即政府)提出,经国民议会批准。年度计划则由部长会议批准。具体进行计划工作的机构主要有:(1)国家计划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的决议是1973年7月3日通过的,与此同时,政府的前经济委员会停止活动。国家计委向政府提出计划建议和确保计划完成的建议,并经常监督和预计计划指标完成的情况,还对其他经济政策问题提供意见。(2)全国计划局。该局负责全面协助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工作,是具体制定全国计划的中央机关,局长由国家计委主席兼任。该局领导和组织全国经济计划的制定工作、经济互助委员会各项计划的协调工作、以及各种经济调节手段的协调工作,并经常分析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和各项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在必要时提出政府应采取的措施。(3)综合性的职能部(如财政部和劳动部等)。主要就全局性的经济活动提出与该部有关的经济政策和计划目标,拟定调节措施,来参与全国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监督检查与该部有关的各项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4)各专业部(如冶金工业部、食品和农业部等)。负责经常分析和研究各自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情况,提出与该部有关的经济、技术政策和发展目标,来帮助中央制定计划,并帮助协调各项国际计划。对于有关的调节措施,必要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并积极参与这一工作。负责采取行之有效的经济政策措施,以保证完成各该部门的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