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执法机构
法学36 阅读
国家为了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卫林业生产建设,打击各种破坏森林活动,实施我国《刑法》、《森林法》等国家法律而在林区设置的处理森林案件、实行司法保护的专门机构。它不是林业部门的机构,而是国家司法机构。它包括林业公安局、林区检察院、森林法院。三者行使县级公、检、法机关的职权。在业务上,林区检察院受省(区)检察院领导,或由省(区)检察院委托所在地区检察分院领导;林业公安局受上一级林业公安机关领导,并受所在地区(州、盟、市)公安机关领导;森林法院受森林中级法院监督,或受所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监督。林业公、检、法机构对森林案件有各自的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