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会计
存货会计的基本目的是计算确定销货成本,以便和营业收入相配比,从而恰当地确定企业的净收益;以及提供计入资产负债表反映财务状况的存货价值。存货是指一个企业备供销售或备供制造产品的一切商品和货物。存货通常分为以下几类:(1)商品存货——指商业企业采购来备供转手销售的库存货品。(2)制造业存货——指从事制造的工业企业存货。它又包括:①原材料存货;②在产品存货;③产成品存货;④制造用品存货。(3)计项存货——这类用品一般都供近期耗用,耗用时通常都直接记作销售费用。存货的计价方法有以下几种:(1)分批认定法:是辨认清楚每批发出货品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货批别或生产通知单号码,分别按专认发票的价格或专认生产成本单上的单位成本,计算确定它们的价值。使用这一方法必须设有详细的存货记录。(2)平均成本法。又分为简单平均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简单平均法也称算术平均法,即用收入各批货品,其中包括期初存货的单位成本的算术平均来对存货计价。加权平均法是计算平均单位成本时,用各批收货数量和期初存货数量分别加权的计算方法。亦即以本期收货数量和期初存货数量之和,去除本期收货成本和期初存货成本的总和,来确定期末存货的成本。移动平均法于每次收货以后,立即为库存货品算出新的单位平均成本。(3)先进先出法。此方法假定先收到的商品先售出,或者先收到的原材料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成本流转顺序对发出货品和期末存货计价。因此,期末库存货品的价值接近于取得的货品成本。(4)后进先出法。这种方法的假设,恰好和先进先出法相反。它假设后收到的商品先售出,或者后收到的原材料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设的成本流转顺序,对发出货品和期末存货计价。因此,期末库存货品的价值反映最早收到的成本,而销货成本则比较接近现时成本水平。(5)基本存量法。又称正常存量法。它是建立在一个假定之上,即认为库存的货品,必经常保持一个最低的限度或基本存量,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才能得以继续下去。这一方法认为最低限度或基本存量的存货,是一种持久地拥有的资产,其性质犹如固定资产。由于基本存量被看成是长期经营所必需的资产,它就应按可行的或不变价格计价,其数值在帐面保持不动。售出的商品或耗用的原材料则按现行成本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