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会计
(PartnershipAccounting)处理合伙组织业主权益增、减、变动的会计。合伙企业应为每一合伙人开设“资本”帐户,合伙人投入的资本将直接贷记本帐户。合伙人各自向企业的提款.在日常记录中将借记另设的“提款”帐户。合伙企业每一会计年度的损益,按合伙人约定的比例分配。年终结帐时,每一合伙人分配的损益份额及其年内的提款额,将分别由“损益汇总”帐户和“提款”帐户结转各合伙人的“资本”帐户(合伙人分配企业利润,应借记“损益汇总”帐户并贷记各合伙人的“资本”帐户;如分摊企业亏损,应借记各合伙人的“资本”帐户并贷记“损益汇总”帐户。各合伙人的提款则应分别借记其“资本”帐户和贷记其“提款”帐户),这样,列入年终资产负债表的合伙人资本帐户的余额,就分别反映他们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关于各合伙人在年内的资本增、减变动情况,将另编合伙人资本表(Statement of Part-ners′ Capital)。在合伙企业的年度损益表的下端,则应列出每一合伙人对当期损益的分配额。 合伙损益的分配,是合伙会计的主要内容。合伙人应在合伙契约中约定分配损益的方案,它可以简单地规定为一个比例;也可以规定为先按各合伙人的投资额的比例或薪金津贴额的比例分配,分配后的余额,再按一个约定的比例分配;或者是,先分配薪金津贴和投资利息,余额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如果合伙人没有约定损益分配的比例,通常就认为应在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合伙契约也可以对利润和亏损规定不同的分配比例,但如果只规定利润分配比例,一般就认为亏损也按同样的比例分配。 合伙会计还包括新合伙人入伙和原合伙人退伙的会计处理。合伙人的变动,在法律上即认为原合伙的解散和新合伙的成立,但在会计上仍可沿用原来的帐册,仅需在业主权益方面作出相应的变动,并对入伙或退伙事项作出必要的记录。 合伙会计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是关于合伙停业时进行清理的会计处理。清理程序包括:1.将合伙企业的资产出售变现;2.将变卖资产所发生的损益,按规定的损益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并转入各合伙人的资本帐户;3.清偿对外债务;4.将留剩现金按各合伙人资本帐户的余额进行分配。如果清理可以迅速完成,在非现金资产都出售变现并清偿负债后,才将留剩现金一次分配给各合伙人,这是一次分配清理;反之,如资产不能很快变现,必须分批出售,而合伙人又要求在清理过程中逐批分配一部分现金,这就是分期分配清理。一次分配清理的会计处理程序是比较简单的。在分期分配清理中,则要先计算各合伙人承担清理损失的潜力,编成现金预付分配计划,即在资产变现和清偿负债后,把留剩的现金尽先分配给承担清理损失潜力最大的合伙人,使各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的比例与损益分配的比例渐趋一致,这样,就可以保证各合伙人都不会出现“先分得现金,以后又出现资本帐户亏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