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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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分录”。亦称“记帐公式”。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复式记帐的要求,列示应借、应贷(或应增、应减,应收、应付)的帐户名称及其金额的记录。在登记帐簿前,必须通过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分录,然后过帐,以保证帐户对应关系的正确无误。会计分录可分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是以一个帐户的一方(如借方、增方或减方、收方或付方),和另一个帐户的另一方(如贷方、减方或增方、付方或收方)相对应而组成的分录。如用现金20元支付某职工出旅差费,采用借贷记帐法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备用金 20贷:现金 20复合会计分录是以一个帐户的一方(如借方)和几个帐户的另一方(如贷方),或者几个帐户的一方(如借方)和一个帐户的另一方(如贷方)相对应而组成的分录。如分配计入人工费的生产工人基本工资为10,000元,计入管理费的生产工人辅助工资与工作人员工资为1,000元,则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工程施工 10,000借:管理费用 10,00贷:应付工资 11,000 为使帐户对应关系清晰明确,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不应编制几个帐户的一方(如借方)与几个帐户的另一方(如贷方)相对应的复合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