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笔核贷贷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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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笔核贷是银行管理贷款的一种方式。借款单位需要贷款时,由借款单位逐笔提出申请,银行根据借款单位实际需要逐笔审查,逐笔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逐笔收回到期贷款。我国银行现代贷款管理办法中绝大部分采用此种方法。其一般会计核算手续是:借款单位提出借款申请书,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填写四联借款借据,并在第一联上加盖预留印鉴,信贷部门批准后交由会计部门办理贷出手续、会计部门审查无误,以借据第二、三联代转帐付出、收入传票,将贷款转入其存款户,收记××存款——借款单位户,付记××贷款——借款单位户(存贷分户管理)。贷款到期应由借款单位鉴发支票或借款偿还凭证,主动归还贷款,也可由银行填制特种转帐传票,通知贷款单位主动收回贷款。归还时其会计分录相反。银行在本息一次或分次全部收清以后,将借据第一联退还借款单位。 (杨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