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驴助手

三十九条信纲

教材图书47 阅读

(Thirty-Nine Articles)*英国国教会的信仰纲要。女王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1,1558—1603在位)主持制定。1562年女王审订批准*克兰麦起草的42条款,后压缩为39条,1571年由国会通过法案,定为英国国教会的信纲。信纲并未采取信经或信仰宣言的方式,而主要为针对当时各派间所争议的各项教义问题,规定英国国教会的观点。例如明确规定“《圣经》包涵为拯救所必需的一切道理”(第6条);接受《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因皆可为《圣经》所验证(第8条);公会议本身并非不可能错误者(第21条)等。关于圣餐,既不承认天主教所主张的*变体论,也不赞成*茨温利所主张的*纪念说,但对*真在论和*领受论则未置可否(第28条)尊重次经,但不承认其为“正典”《圣经》,不承认炼狱。在最后几条中,强调国家和国君对教会的权力。第38条指名反对再洗礼派的财产公有主张。

教材图书 ·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