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股票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设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的股票市场也正是在遍及中国的改革大潮的推动下涌现出来的。它的建立和发展,是有其必然性的。(一)深圳股票市场建立和发展的必然性1.深圳的股票市场得以建立和发展,有赖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指出:“改革中出现的股份制形式,包括国家控股和部门、地区、企业参股及个人入股,是社会主义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可以继续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逐步扩大债券和股票的发行,并严格加强管理。发展金融市场,鼓励资金融通,在有条件的大城市建立和完善证券交易所,并形成规范的交易制度。”中共十四大报告指出:“股份制有利于促进政企分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积聚社会资金,要积极试点、总结经验,抓紧制定和落实有关法规,使之有秩序地健康发展。……积极培育包括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金融市场”。1988年2月国务院国发(1988)14号文件批转的国家体改委关于198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提出:“建立证券公司,积极发展有价证券的流通市场,增加企业直接融资比重。”1992年3月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实行股份制是筹集建设资金和监督企业管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并有利于促进企业机制的转变。要积极进行发行股票和证券交易市场的试点工作,抓紧人员培训,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交易秩序,使股份制经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视察谈到证券市场时说:“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深圳股市正是在这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指引下起航和前进的。2.深圳市场经济的发展,为股票市场的萌生和成长提供了适宜的经济环境和气候。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伊始,党中央、国务院即为其制定了经济上的大政方针:“经济活动在计划的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主”。在这一方针指导下,深圳的市场规模迅速扩展,市场体系日趋健全。生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迅速扩大,劳务市场、技术市场逐步成长,金融市场亦逐渐拓展。市场机制日益在深圳的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深圳市场经济的快速向前迈进,是股票市场诞生的经济大背景。3股份制企业的形成和发展,是深圳股票市场产生的直接条件。深圳经济特区在建设过程中,其巨额资金主要来源于海内外的多方投资,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仅占很小比例。大多数企业是由多方投资入股组成,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导致了企业财产的组织结构形式大多为股份制。股份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股市的生成就是其必然结果。而深圳股票市场正是遵循着“企业股份化、股份证券化、证券市场化”的规律应运而生的。(二)深圳股票市场的发展阶段深圳股票市场从诞生到今日,已经历了数年的风风雨雨,走过了坎坷不平、曲曲折折的路程。目前,深圳股票市场虽然尚处在幼年时期,但它正在一步步从幼稚走向成熟。回顾深圳股票市场的发育过程,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第一阶段(1987年5月至1990年4月)深圳股票市场的萌生阶段,亦称启动阶段。在这一阶段里,深圳股票市场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初具雏形。1987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发展银行向社会发行股票39.65万股,每股面值20元,股金总额为793万元。发行方式是公开发行自由认购,主要是由企业组织人力、物力直接发行,并按面值发行。由此深圳发展银行成为深圳的第一家上市公司。其股票的发行,迈出了深圳股票市场的第一步,标志着深圳股票市场的萌芽,是深圳股市成长史的划时代的一举。从此,深圳股市以此为起点,开始一步步探索前进,发育成长起来。深圳首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备受冷落,并未引发人们对股票投资的热情。当时人们对股票知之甚少,普遍担心买股票会得不偿失,因而认购股票的柜台前,生意清淡,购者廖廖。面对此种情况,有关部门以动员机关党政干部带头认购的方式,以期推动股票的发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成为认购股票的带头人。尽管如此,股票仍未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深圳发展银行的股票仅售出50%左右。其余的50%在市政府的动员下,由几家国营单位认购。至此,首次发行计划终于完成。1988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继深圳发展银行之后,向社会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一元的股票,共为2800万元。与首次股票发行的不同之处是,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以承销方式,参与了万科股票的发行,包销600万股。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是全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1987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由专业性证券机构承购包销股票,有助于扩大筹资范围,降低发行成本。这无疑是深圳股票发行市场的一个跃进。但对此次发行,公众依然反应冷淡。1988年3月,深圳证券公司还独家代理了深圳发展银行增资扩股发行的股票25.3万股。1989年初,深圳股票发行市场出现了转机。年初深圳发展银行股票分红,每股面值20元派10元现金红利,每2股送1股红股,丰厚的红利,引得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向股票。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人们转而踊跃购买股票。1989年初,深圳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344万元。同年12月,蛇口安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250万元。金田股票、安达股票上市后,旋即被争购一空。1990年3月,原野实业有限公司向社会发行9000万元股票,而预交的股款就已达五亿元。深圳股票发行市场一改以往冷冷清清的局面,热闹火爆起来。股票发行市场的拓展,必然促进交易市场的生成。1988年4月11日,深圳证券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达成协议,在证券公司挂牌买卖“发展股票”,这是深圳第一次上市交易股票。这具有开创性的一举,拉开了深圳股票交易市场的帷幕。继之,1988年12月,万科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截至1988年,深圳股票成交额为400万元,1989年跃为2300万元。在此期间,为适应股市的需求,逐步设置了相应的证券经营机构。到1989年底,证券商已有3家,除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之外,又新成立了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总公司证券业务部、中国银行国际信托咨询公司证券业务部。1989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筹建。上市公司也在增加,由原有的深圳发展银行一家,发展成4家。其他家为万科、金田、安达。这一时期是深圳股票市场的初级阶段,政府对股市的管理尚仅限于推动股市规模的扩大,证券的法规管理尚未系统地展开。在这一阶段,深圳股票市场的建设已初战告捷。从1987年5月到1990年4月,短短的两年时间里,深圳已初步开辟了股票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政府、股份制企业、金融机构的合力推动使深圳股市从静止到启动,从冷清到活跃,直至加速运转起来。2.第二阶段(1990年5月至11月)为深圳股票市场的急涨阶段,也称过热阶段。这是深圳股市持续8个月的高热时期。在此期间,深圳股市急剧升温,掀起了抢购股票的狂潮。股票需求激增,供不应求,股价直线上涨,成交额大幅度上升。深圳股票市场供求矛盾异常尖锐的原因为:股市初开,规模尚小,仅是微型市场。上市公司仅有5家(发展、万科、金田、安达、原野),且至1990年,除年初发行的原野股票外,再未发行新股。而当时相当高的通货膨胀率以及高于银行利率的股票的优厚收益,极大地驱动着人们对股市的投资热情。以往的股民人数尚不到1万,1990年陡然增至数万人,至1990年底,激增至十几万人。大陆其他地区和港澳台的投资者也纷纷涌入拥挤不堪的深圳股市。据测算,投资者手持可用于股市的资金约30亿元,而市场上可供流通的股票仅仅有2亿元,如此悬殊的对比,揭示着股票供求矛盾的白热化。市场需求刺激着股份节节上升,以致于股票价格远远超出了其真实价值,脱离了企业营运状况及整个经济增殖过程。1990年5月,发展银行股票平均价比4月份上涨11.7%,万科股价上涨59.5%,金田股价上涨50.7%,安达股价上涨119.5%,原野股价上涨53.9%。到6月份,发展银行股票平均价格又上涨51.6%,万科股价上涨177.5%,金田股价上涨78.1%,安达股价上涨38.1%,原野股价上涨77.5%,至11月中旬,平均股价上涨10倍。股票市盈率年初为1至5倍,到6月中旬为平均15倍,11月中旬高达平均70多倍。1990年股票成交额为17.65亿元,是1988年和1989年总和的65倍。为了控制股市,抑制股价狂涨,深圳市政府出面干预,实行股价涨落停牌制度。经深圳证券市场领导小组决定,1990年5月29日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发出通知,将升跌幅限在±10%以内。到6月18日,将升跌幅降至±5%。6月26日,再次将上升幅度限制在1%以内,而下跌幅度仍为5%,实行股价涨跌不对称限制,意在减缓股价上涨速度。在这一阶段,深圳股票市场出现了种种无序状态。少数人操纵股市,哄抬或压抑股价,而且黑市交易盛行。黑市交易价格一般比公开挂牌价高出一倍。黑市价曾经高达:发展股140元、万科股40元、金田股360元(面值10元)、原野股280元(面值10元)。对于泛滥的股票黑市交易,市政府明令禁止,以维护股市的正常秩序。5月28日,市政府发布通告:“坚决取缔证券场外非法交易活动”。《通告》规定:证券买卖、登记过户、派发红利股息须凭身份证或有效法人证明文件,通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交易机构进行”,“一切有价证券的买卖,必须在交易机构内挂牌进行”。此外,为了缓解股票交易中的“买难卖难”,抑制黑市交易,市政府相应地增加了股市机构的设置。深圳原来仅有3家证券商,网点少,交易市场仍是柜台交易,且手工操作,效率很低。面对汹涌而来的股市浪潮而力不从心,招架不住。1990年8月至11月,经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批准,相继成立了深圳工商银行证券营业部、深圳农业银行证券部、深圳交通银行证券部、深圳特区发展财务公司证券部、中国有色金属(深圳)财务有限公司证券部、深圳国际证券投资基金部、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部。1990年底,证券商已增至11家14个网点。这对股票交易难的矛盾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为了抑制场外交易、炒股过热以及股市的过度投机行为,市政府于1990年6月7日,调高交易手续费,规定对交易双方一律按成交额收取5‰的手续费。1990年7月1日,市政府又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转让股票按市价金额征收卖方6‰的印花税,后来又规定对买方的成交额也征收相同税率的印花税。此外,市政府还规定,对个人年度股息收入中超过国家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的部分,征收10%的个人收入调节税。以上种种,表明深圳股票市场的主管层开始运用税收杠杆进行调控股市的尝试。当时,有一些企业见有利可图,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招股集资,印制、换发所谓股票、自办收费过户。如:1990年9月7日,深圳国润小汽车公司在未向深圳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和招股文字说明的情况下,非法向社会招股集资339.3万元。为整顿股票发行市场的秩序,9月15日,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严格禁止擅自以股票、债券形式集资的通告》,重申:“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内部或社会以股票、债券及其他方式进行集资活动。此类情况一经发现查实,除责令其限期清退款项外,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发行总额5%以下的罚款上缴国库,对拒不配合执行的,可通知银行冻结其帐户,取消其今后的发行资格,并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10月4日,市政府又颁布了《加强对股票发行公司管理的措施》。这些规定,及时地遏制了擅发股票的违法行为,维护了股票发行市场的正常秩序。在这一时期,深圳市适时地开展了与股市有关的廉政建设。时隔3年,股票的身价已今非昔比。以前股票无人问津,如今成了人们求之不得的抢手货。供求的严重失衡及买卖股票的可观收益,使得干部购买股票成了社会注目的热点。1990年10月26日,深圳公布《解决党政干部、证券管理从业人员持股问题的措施》,规定:“今后发行新股,党政干部、证券管理和证券从业人员不得再行买卖股票。”11月9日,深圳市发布禁令:“党政机关干部不准买卖股票”。这是一道颇具中国特色的禁令。因为按照国际惯例,政府公务员可以购买股票,只是不得接受企业赠股,不得以“优惠价”购股,不得赊股等等。深圳市市长郑良玉对这道禁令作了如下解释:“我们为了有利于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有利一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决定,党政机关干部、从事证券管理和从业人员一律不准买卖股票。”这一决定,当时确实有助于防止某些干部以权谋私,搞内幕交易,维护党政机关的廉洁形象,推动股市正常成长。这一阶段,股市试点的实践给人们的启示是:股市的健康发展,必须有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建设,以抑制诸种不规范的市场行为。《证券法》、《公司法》等重要法规应尽早出台。此外,要建立和完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资产评估制度、会计制度、会计审计制度、上市公司财务及重大事务的公开披露制度、交易过程的监察制度等。要建立和完善证券经营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机构体系服务于股市。另外,还要逐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减少人为的行政干预。只有加强了股票市场的这些基础建设,才能一步步摆脱股市幼年期的种种无序状况,进入规范化的正常运作轨道。3.第三阶段(1990年12月至1991年9月)深圳股票市场的暴跌阶段。深圳股市继高热期之后,步入了旷持日久的暴跌阶段。股市萧条,交易清淡。抛股者争先恐后,购买者廖廖无几,股价持续下跌,成交额大幅下降,股市落入低谷。1990年底,股价开始呈现下跌的趋势。至1990年1月31日,各股价与历史最高价相比,下降20%以上。发展股降为60元,万科股降为14.45元,金田股降为17元(拆股后),安达股降为14.8元,原野股降为16元。至9月6日,各股价分别跌为:发展股13.83元,万科股4.65元,金田股6.16元,安达股3.68元。到9月20日,仍基本维持此价不变,股价跌至1991年的最低点,与历史最高价相比,平均下跌60%以上。与此同时,股票成交额亦呈滑坡趋势。1990年12月26日,股市全天成交额仅33万元。1991年1月2日开始的第一个交易周4个交易日的成交额亦每况日下。第二周6个交易日的成交额又比上周下降45%。3月15日至5月12日将近2个月的时间里,每日成交额皆在百万元以下。特别是4月22日,发展、万科、金田、安达、原野股竟无一成交,股市交易的清冷达到冰点。这次暴跌,表明深圳股市远欠成熟,尚未步入正常运行的轨道。导致股价暴跌的因素有多种。前一阶段的暴涨,已潜伏着暴跌的危机。当时的股民一心热衷于股市的短线投资,追求的是在短期内赚一大笔钱,尚无长线投资的意识。时至1990年底和1991年初,正值年终结算和欢度元旦新春佳节之际,也正是投资者用钱之时,因此众多的投资者纷纷在此时抛售股票,抽回股金。这对于小小的、只有5家上市公司的深圳股市,无异于釜底抽薪。在上一阶段为抑制股价的过度上涨和过度投机行为,有关主管部门频频进行行政干预,如实行股价涨跌停牌制度、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股息收入个人调节税、调高交易手续费等。这些行政干预当时在平抑股价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它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股票的流通,导致股民担心政策多变,投资信心受挫,投资情绪跌落。行政干预过频的负面效应于1990年底到1991年更充分地显现出来。这次暴跌,违背了股市运行的一般规律。股价下跌,一般是在经济状况不良时才会发生,而深圳的情况则恰恰相反。当时深圳经济正值蒸蒸日上之时,上市公司经济效益甚佳,红利收益丰厚,且股市上的股票供应量亦无大幅度的增加,因而此时出现“熊市”非属正常。面临股票市场的低迷不振,深圳市证券领导小组经过分析研究后作出放开股价的决断,以遵循市场规律,避免人为的行政干预导致股票市场的价格信号失真。深圳在各上市公司分别派息和增资扩股之后,逐步先后放开股价。6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先放开“万科”股价。其后,“金田”、“安达”、“发展”陆续实行自由竞价。8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取消涨落停牌制度,全面放开股价。这一举措,使深圳股市在减弱行政干预效应、加强市场调节机制方面又迈进了一步。在放开股市的同时,主管部门又采取相应措施,调整股市投资者的结构,使机构投资者及部分公股依法进入股市,对稳定股市起到重要的作用。这一阶段,是股价狂落、成交额大幅度下泻的时期,也是深圳股市的领导层力挽狂澜,大力推动股市向法制化、市场化方向转折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一些重要法规陆续出台。1991年5月15日,市政府颁布《深圳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6月12日,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颁发了《深圳市证券机构管理暂行规定》;9月17日又颁发了《深圳市证券业务部分业管理暂行规定》。6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这一系列管理法规推进了深圳股市法制建设的进程,对深圳股市的正常运作起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在这一阶段,深圳的证券经营机构体系亦进一步健全,一些重要的证券经营机构投入运营。1990年11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批准,开始试营业。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集中交易。安达股票首先进入交易所,成为进行集中交易的第一只股票。1991年4月3日,深圳全部股票均进入交易所集中交易。同日深圳股价指数发布(以4月3日为基期)。4月11日,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正式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7月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运营,结束了以往股票交易的落后方式。以前深圳股市是分散交易、分散保管、分散过户。11个证券商形成11个市场,多个柜台,多种价格,交易手段是落后的手工操作,交易速度极慢,有的交易甚至长达2个月之久。而且证券商的行为亦不规范。证券商身兼多职,既是证券包销商,又是证券经纪人,还是自营商。证券商不仅可以包揽委托、交易、过户的全部手续,还可以进行自营买卖,以致证券商优先自营,而致顾客利益于不顾。上述种种,皆为内幕交易、营私舞弊、多角套购提供了便利条件,不利于股市的管理和正常运作。深圳市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和开业,无疑是深圳股市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使深圳股市开始走出分散交易、分散过户的困境。它标志着深圳股市在摆脱落后,走向现代化。在这一时期,另一重要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1990年11月26日开始试营业,1991年7月1日正式开业。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主要职责是进行证券的集中登记并对证券交易的结算、交收、过户、保管等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它的运营,提高了股市的运作效率。又由于股票转让过户和红利、股息派发以划帐形式在证券登记公司的集中管理下进行,因而基本上杜绝了股票的私下交易。1991年9月,又一个提供证券中介服务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亦开始筹建。在这一阶段里,一些证券经营机构的建立,使得股市运作机构体系趋向完整,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人民银行为主管,证券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三位一体,互相配合与制约的运作架构。为深圳股市转入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创造了条件。4.第四阶段(1991年10月至1992年9月)深圳股票市场的稳步回升阶段,其特点是股价稳中有升有降,波幅较小,与前一阶段相比,呈上升态势。1991年9月底,股市开始复苏。股价反弹,成交额步步回升。10月3日,成交额与股价同时上升,股价指数为49.5点。10月9日,成交额高达5387万元,登上深圳股市开放以来的最高点。11月4日,深圳股价指数达102.87点,冲破了100点。11月13日,深圳股价指数再度刷新记录,达136.9点。11月16日之后,股市进入短期调整。时至岁末年初,与1990年底的情形相似,股市的一部分资金又被抽出,回流至部分企业的帐户和部分股民的钱袋中。12月2日到31日,股价指数在100-110之间呈微波起伏,成交额亦呈下降态势,此状况一直持续至1992年3月。3月底股市开始回暖,至4月中旬,股价指数上升至180点以上。4月20日前后,股价指数又达200点。5月26日,股价指数为312点,跃居历史最高位。紧接着,5月27日,股价转而回落。至6月16日股价指数降至233点。6月26日,股价指数稳定在250点。7月初回升至270点以上。7月底又达300点左右。此后至8月下旬,股价在280点与310点之间波动。在这一阶段,股票成交额亦呈上升趋势。成交额在成倍增长,最高日交易额达到4亿多元。1992年1月至7月的成交总额为224.8亿元,是1991年全年成交额的6.3倍深圳股市逐步走出低谷,从“熊市”转入“牛市”,与深圳市政府、证券主管机构的相应对策的实行密切相关。这些对策是:展开宣传鼓励工作,以激发投资者的投资热情。继续保持对1990年度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稳定人心。推迟新股的发行日期,并适当提高其发行价格,以防对老股造成太大冲击。批准“机构投资者”进入股市,以稳定股市。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视察。它在谈到“证券和股市”问题时说:“允许看,但要坚持地试。”邓小平的一席话,旗帜鲜明地赞成搞股市试点工作,扫去了人们心里对搞股份制和股市的种种疑惑和顾虑。人们对中央的意图更为清楚,增强了信心,并激发了股民的投资热情,也加速了当时股市的回暖。此外,这一阶段股价的回升也是股市运行规律的必然反映。当股价跌入谷底之时,就预示着反弹之机即将到来。1990年9月,深圳股价价位已极低,股价与股票所代表的企业真实资产价值之比为2到3倍。深圳的低价位股票,吸引着当地以及外地的投资者跃跃欲试,等到股价跌入谷底之时购买股票。大量资金开始向深圳聚集,这无形之中亦在为股价的回升推波助澜。面对股市热潮的再度掀起,为了抑制股市过度升温,防止少数机构和私人大户的过度投机行为,市证券市场领导小组适时地决定暂时停止专户买卖制。有关主管部门亦清理整顿了异地代理买卖股票的业务,以后又对部分机构投资者参与炒股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对动用生产资金或正常周转资金炒股等行为作了相应的处理。在这一阶段中,股市的运作方式亦进入更高的层次。1991年11月,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开始设计股票集中托管方案,并经过论证完善,12月28日开始实施。这是深圳股市运作方式的一项重大变革,从此,深圳股市步入“无票交易”的时代,运作效率大为提高。在这股市复苏、股价稳步回升阶段,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所致,特别是新股发行工作的失误,引发了令人震惊和遗憾的“8·10”风波。1991年11月,新股发行采取了先发放新股认购抽签表,再集中一次性抽签,中签者交款认购股票的方法。当时有数十万人上街排队购买抽签表,几千人参与发行的组织工作和维持秩序,情景颇为壮观,但发行工作还是顺利完成。1992年深圳计划发行总面值5亿元的股票。当时股票的发行已出现供不应求、供需严重失衡的局面。在此形势下,主管机关经过反复研究,设计了多种发行方案,并通过《金融早报》进行民意测验,为了符合多数人的意见,终于在7月下旬选定了“类似于1991年11月发行方式”的方案。方案的内容主要是:“集中发放500万张认购申请表,每张表收费100元。凭身份证购表,一人可凭10张身份证领取10张申请表。并对特区内外年满18周岁及18周岁以上的居民一视同仁。中签率为10%左右,每张中签申请表可以购1000股新股票。”消息一经传出,外地大量的身分证以各种方式流入深圳,从外地涌入深圳购买认购申请表的人也达数十万之多,数十亿的资金也源源流入深圳,又形成了巨额资金围追为数不多的股票的危急态势,8月7日,方案正式公布。当天下午,人们就开始跻身于排队买表的行列。到了8日,全市300多个发售网点前已排起长队,人数约为50万之多,实际购表的人数已超过120万。前所未有浩浩荡荡的百万购股大军压境,形成对发行市场的强大冲击波。各个发售网点前人山人海,人们昼夜排队轮候,秩序混乱不堪,难以维持。9日开始发售认购申请表,仅一天之内全部抢购一空,排队者有半数以上未买到认购申请表,一无所获。而少数参与发售认购申请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私吞了部分认购申请表,激起群众强烈义愤。8月10日,部分群众上街游行抗议,捣毁汽车,引发了“8·10”骚乱事件。深圳市委、市政府及时控制、扭转局势,增发了50万份新股认购申请表兑换券(每张可兑换10张正式申请表),同时增发面值5亿元的股票,平息了风波,稳住了局势。“8·10风波”是深圳股市管理上的一次严重教训,它的发生给人们以深刻的启迪。“8·10风波”是深圳股市不够成熟的表现。它的发生既反映出股市领导层决策工作的失误,又暴露了证券管理体制、决策程序的缺陷以及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它也反映出人们思想观念中的问题。这次新股发行,如若选择原设计方案之一的“预交股款方案”,即以资金实力为基础预交股款,以资金实力取得认购股票的资格,较符合市场规律。但由于人们没有突破计划经济、平均主义的思维定势,所以最终选择了具有平均主义色彩的“集中发放认购申请表方案”。这种习惯于运用传统的计划或行政方式解决市场经济具体运用中的问题的作法,违反了市场经济的规律,所以必然会碰壁。在股票的发行和交易市场的操作上,必须充分尊重市场规律,这是“8·10风波”给予人们的最重要的启示。在这一阶段,深圳股票市场的另一件引人注目的大事就是B股市场的开发。这是深圳股市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B种股票是人民币特种股票的简称,是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专供境外投资者用外汇买卖的记名式股票。B种股票具有与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同等的权利与义务。B股市场是引进外资的新渠道。在深圳股市开创之初,就有建立B股市场引进外资的设想。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深圳市政府的领导下,从1990年起,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就开始研究探索B股市场的开拓。其间,多次派人赴港考察。在进行深入考察和缜密研究的基础上,深圳分行对B股的发行拟定了由境内特许证券商和经主管机关认可的境外证券商联手承销发行的方案。B股的交易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专板集中交易,采用“非实物化”制度。境外特许证券经纪商与境内特许证券经纪商订立代理契约,境外特许证券商接受的买卖委托,通过境内代理证券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另外,B股的清算过户、登记过户、行情显示,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公司委托经主管机关认可的外资银行深圳分行及国际通讯媒介代理。1992年2月,深圳“南玻”B股首先发行,一举成功。此后,又有“物业”、“康佳”、“石化”、“中厨”、“华发”、“中华”、“中冠”、“深宝”等公司相继发行B股。通过溢价发行,共筹资7.6亿港元。深圳B股引起海外投资者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商要求进入深圳B股市场。深圳B股发行的成功以及交易的顺利运作,法规的护航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交易、清算业务规则》、《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登记暂行规则》一系列法规的颁布施行为深圳B股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此外,深圳对发行B股的公司有严格的审查,对B股这种特殊的金融商品严格把关,并参照国际股票市场的先进运作方式,实现股票无纸化,交易电脑化,为B股投资者提供了高效有序的市场。这一切都为深圳B股市场的正常运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圳B股市场的开拓,是深圳股市发展过程中的又一件具有开创性的大事。从此,深圳股市打开国门,开始与国际证券市场接轨,加速了深圳股市的国际化进程。第四阶段之后,股市又开始回落,进入了新一轮的滑波。股市就是为此,和波动与生俱来,相随相伴。但和以前相比,深圳股市的波幅相对短了,波频相对低了。纵观深圳股市从蹒跚起步到日渐成熟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从幼稚向规范化、市场化、成熟化迈进的过程。规范化贯穿于深圳股市建立和发展过程的始终。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管理股市的法规从无到有,逐步构架起证券法规体系的框架。从深圳股市建立以来,颁布施行了一系列法规,如:《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深圳市证券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成龙配套的深圳B股管理法规,等等。二是股市的组织和运作规范化。深圳在股市初创之后,相继设立了证券商、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这些机构形成一个系统的运作架构,对股市的业务进行直接、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将股市运作初步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如:从分散登记、分散交易、分散过户过渡到集中登记、集中交易、集中过户,从实物股票交易到“无票交易”,从手工操作到电脑操作深圳股市的市场化主要表现在,对股票市场的管理从初期过频过激的行政干预转为以市场规律调节为主的方式。深圳股市的成熟化,除表现在上述几个方面,而且还表现在人的成熟上。一是股市领导层的成熟。几年来,股市的领导层在思想观念上逐步摆脱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桎梏,开始自觉地运用市场规律管理股市,能较适当地把握干预市场的“度”。领导层在变化莫测的股市风云中,能以更稳健的姿态,驾驭股市,平息股市的风浪。二是股票投资者日渐成熟。经历了几年来股市大风大浪的摔打,股民的风险意识普遍增强,承受力增大,股市知识增多,入市的盲目性减小,成熟的股民群体在形成。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入市,改变了股票投资者的成分,它们的市场行为更为规范。三是证券管理及从业人员的素质有所提高。总之,深圳股市自创建以来,经历了起步维艰的困境,股价起伏跌宕的惊涛骇浪。正是在股市的风云变幻之中,深圳在不懈地探索着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股市的规律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