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入学、考试制
①清华的优良学风凝聚了我国历代教育家的治学精神、治学态度和治学方法,又吸收了国外教育界在治学方面的积极成果,是全校师生治学经验的结晶。因此,清华大学始终把培育优良的学风作为学校的一项基本建设。莘莘学子们要想入读于清华,则需经过极其严格的选拔考试,而多年来,全国高考分数600分以上的考生中只有40%才能进入清华。从新生入学教育开始,就把继承和发扬清华大学优良学风作为主要教育内容之一,并在长期教学实践中,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一整套学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实习、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资格,都有明确的要求,实行科学、严格的管理,使学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有力地保证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②在考试管理方面,认真做到“三严”: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场纪律,严格评分,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包括补考、缓考、重修)的组织工作。加强对考题及评分的审查并形成制度,逐步做到主要课程考试与任课教师脱开。实行“三严”之后,连续几年考试秩序井然。 ③在招生工作中,进行了多项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探索和改革,改变生源结构,优化培养过程。除了通过全国统考招生外,还开辟了多条生源渠道。例如: 推荐免试硕士生——对本校和部分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过学校资格认定,可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由校、系免试推荐,直接攻读硕士学位。 保留资格返校生——为了鼓励研究生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学校自1985年即行决定:“凡已录取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如自愿到边远地区或生产单位工作,学校可保留其研究生入学资格2—5年,先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工程类型和工商管理硕士生——学校自1988年开始为国家大中型企业开展了工程类型工学硕士的培养试验,招收由企业选送的优秀人才,由学校组织单独入学考试录取,“进校不离厂”,在校学习一年左右的课程,可回原单位结合工程实际任务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学习期限可延长到35年,为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培养高层次人才。 论文博士生——自1986年开始,招收具有长期实践工作经验,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较高学术成就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骨干或学术带头人。 直博预备生——为了优化培养过程,学校自1985年开始探索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衔接培养工作。1991年正式试行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缩短了优秀人才的培养周期,具有明显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衔接培养,目前正在探索从本科高年级学生中开始分流,试行“4+2”(即在大学本科四年后,直接招收硕士生,继续攻读两年,达到培养要求后授予硕士学位)和“4+5”(即在大学本科四年后,直接招收博士生,继续攻读四至五年,达到培养要求后,授予博士学位)的制度。 生源多渠道,不但开拓了生源渠道,而且改善了生源结构,保证了生源质量,优化了培养过程,同时,也满足了社会各方面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