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方法
研究者按照研究目的,运用一定的手段,干预或控制研究对象的发生、发展过程以获取科学事实,探索、研究其因果关系和规律的科学方法。在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方法,称为实验室实验法。与此相对,在自然环境下进行实验的方法,称为自然实验法。它们都是在人为控制条件下去观察研究对象的发生、变化,比观察方法能获得更多的科学事实,具有更多的优越性。巴甫洛夫指出:“观察是搜集自然现象所提供的东西,实验则是从自然现象中提取他所愿望的东西。”实验的关键是有目的有方向的控制,没有控制就没有实验。科学实验是从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的一种相对独立的实践活动。它具有生产实践和处理社会关系实践无法替代的功能。它首先是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创造形成的。伽利略(1564—1642)被认为是实验法的创始人,是他完成了实验的功能从演示向探索自然的规律、促进科学发展的转化。这种实验是与理论思维紧密结合的,所以才具有上述功能。“在实验中,人们把抽象、分析、综合等理性思维活动,通过对实验对象、材料、仪器的设计、变量的操作和实验的结果等看得见摸得着的物化形式显示出来。”“实验法采取的不是纯思辨的方法,而是采取可称为物化的理性方法。”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实验法在教育和管理科学领域开始探索和发展。如艾宾浩斯(HermannEbbinghaus,1850—1909)用实验法研究与教育有关的记忆,并得出遗忘曲线,桑代克(E. L. Thorndike,1874—1949)经实验建立“尝试错误”的学习理论,1901年梅伊曼(Ernst Meumann)提出“实验教育学”的名称。在管理领域,泰勒(W. Taylor, 1856—1915)等人通过科学试验制定出标准操作法和工作定额原理、标准化原理,20年代梅奥(E. Mayo,1880—1949)等人在著名的霍桑试验基础上提出了人际关系、行为科学理论,他们分别代表着西方管理理论发展的不同阶段。科学实验是以认识为直接目的的实践活动,为此,它需要简化和纯化研究对象,把对象置于严格控制的实验条件下,使对象的某种属性或联系以纯粹的形式呈现出来,便于揭示其规律性或因果关系。它还要求有假设和验证,有严格的操作规则、测量手段和数据处理,以保证实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并可在相同条件下重复这一实验。为此,首先要做好实验设计,其关键是对变量的控制。设计一个实验时,面对的变量很多,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实验因子和无关因子。实验因子是实验要揭示其相互关系的两个或更多个变量。无关因子是指那些不是该实验所要研究的但可能会影响实验结果的变量。实验因子又可分为自变量和因变量。自变量是在实验中由实验者操纵其变化的变量,如在霍桑试验初期的“照明度试验”中,照明度就是自变量。因变量是实验中随自变量变化而变化的变量,如“照明度试验”中产量或生产效率就是因变量。对无关因子的控制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消除、平衡和抵销。在实验的实施中,须防止霍桑效应。实验法在教育管理研究中有其特殊性。人类行为的模糊性、多义性与实验法要求的明显性、精确性之间,人类行为的整体性、某种程度的随意性与实验法要求的纯化变量、控制变量之间,都存在着矛盾,越是宏观的、综合性强的教育管理问题,越难纯粹地靠严格意义上的实验法来进行研究。于是产生了准实验法。这一名称是由美国社会学家托马斯·P·库克(Thomas P.Cook)和坎贝尔提出的。它是一种接近实验法而又不合格的实验法。它也要求揭示事物间的因果关系,但又不作严格的控制,而相对于日常进行的教育实践或教育管理实践来说,它又是有控制的。所以,通过准实验获得的认识,比从经验中获得的认识更具有客观依据。准实验法是人们按照社会领域研究对象的特点,对实验法作了适当改造的产物。而探索性很强的准实验,一般又称之为试验,是在摸索中前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