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方法
审计工作的方法,又称审计技术,是为实现审计目的服务的。不同的审计目的和内容,要用不同的技术方法,审计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和正确运用审计方法,才能顺利完成审计任务。审计的方法多种多样,一般包括核对法、详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审阅法、调查对证、比较分析和清查盘点法、概率抽样审计法等。(1)核对法:是指一种会计记录或资料同另一种相关联的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查对的方法。核对包括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核对,记帐凭证与帐簿核对和帐簿与报表核对等。(2)详查法:又称精查法或细查法,指对被查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的全部凭证、帐册、报表进行审核,据以判断其经济业务的正确性和合法性的方法。详查法适用于经济业务较少的小型企、事业单位。(3)抽查法:又称判断抽样审计法。指对被查期内的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只抽查其中一部分,据以推断经济业务总体的正确性与合法性的方法。它具有很大的局限性。(4)顺查法:是指审计工作顺着会计记帐顺序的相同方向,从原始凭证的审核开始,进而以原始凭证为依据,核对并检查记帐凭证,再根据凭证核对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最后以帐簿来核对会计报表。(5)逆查法:是按会计记帐程序相反的次序进行审计的方法。从审查会计报表开始,以会计报表核对帐册,然后根据帐册核对并审查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其缺点是审查时不够详尽。(6)审阅法:它是审计工作中最基本、最常用的技术方法。包括会计报表的审阅,帐簿的审阅和原始凭证的审阅。经过审阅,审计人员掌握了一定的线索,能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可决定进一步深入审计的对象和方法。凭证的审阅应审阅所有的会计凭证 (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是否合法、合理。原始凭证的审阅包括原始凭证真实性、有效性的审核和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合法性的审核。(7)调查对证法:指审计过程中,对一些不能从凭证、帐册的资料作出结论和判断的问题,必须向有关单位或人员进行了解、征询意见、核实情况的方法。(8)比较分析法:是审计中最常用的分析方法。它是运用相同经济内容(项目)的期量数字进行对比分析,来查找异常数,实行追踪审查,以便发现和查证问题的方法。(9)清查盘点法:是查核帐册的记载是否正确,单据是否真实,是对实际资产库存的清查点数的方法。查核帐实是否相符可用此方法。(10)概率抽样法:亦称“统计抽样法”,它是对调查对象的全部会计资料进行逐一检查,把全部要检查的凭证、帐册看成是一个概率总体,用抽象的方法,对审计对象总体的全部单位,采取随机的原则抽选一部分个体单位进行研究分析,以判断被审查凭证、帐目的问题所在,从而推断整个总体。它还可以分为纯随机抽样审计、分类抽样审计、机械抽样审计和整群抽样审计四大类。应当指出,概率抽样法是一种科学的工作方法。大型企业单位使用这种办法,可以提高审计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