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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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书立卷原则和要求,按照文件的特征、联系和保存价值对办理完毕的公文材料进行科学组合、编立成案的具体做法。元代大德元年(1297),我国使用“一案一卷”的立卷方法。此后相继创造出多种立卷方法,如“门类项目法”、“一事一卷”、“四分法”、“四分四注意”、“三分两同”、“一竿子插到底”、“以问题为主”、“分级立卷法”以及运用“六个特征”等方法。现行立卷的基本方法是:灵活地结合运用公文材料的共同特征,并注意采用问题特征为联系纽带,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进行组卷。从文件的基本结构来分析,可概括六个方面的特征:(1)作者特征,即制发文件单位、部门或人员。(2)问题特征,即文件反映的问题。(3)名称特征,即文件的文种。(4)时间特征,即文件形成或针对时间。(5)通讯者特征,即文件涉及的来往单位。(6)地区(地理)特征,即文件内容涉及的地区。灵活、恰当地按特征立案可抓住文件之间的主要联系,如果结合运用两个以上的特征进行组卷,则可以使卷内的文件具有两个以上方面的共同点与联系,它们之间的联系也就更为紧密。由于每份文件的重要程度不同,对于本机关工作所起的作用也有所区别,各种文件的保存价值和需要保存的期限不相同,必须在组卷时适当区分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分别按不同保管期限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