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陪审制度法学21 阅读香港高等法院的刑事审判,是由法官和陪审团一起审理的,对被告是否有罪,须由陪审团决定。在某些民事案件中,确认事实的任务也往往由陪审团来完成。香港的陪审团一般由7人组成,审讯期特别长的案件则由9人组成。在民事案件中,陪审团决定双方的事实问题时,只要简单多数(如4∶3);在刑事案件中,要决定被告有罪或无罪,则要5∶2的多数;在死刑案中,必须经陪审团一致同意,裁决才能成立。如未有足够的数目使裁决成立,则要另组陪审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