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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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务局是税法执行机关,负责《税务条例》和有关实行税法条例的执行,组织税款的征收、评估和违章案件处理等日常事务。由局长、副局长、助理局长及众多的评税主任和税务人员组成。目前,香港税务局成员约有四千名左右香港税务局行政组织系统见下页表:香港税务局局长室,在局长领导下主要负责制定全局的税务管理和控制政策,对税收立法提供意见,处理法例、编制税收预算及报税表格,监督和指挥本局官员执行各种税法允许内的法定职责等。总部负责处理和计算利息税(此税种于1989年4月1日起取消)、物业税和个人入息税,负责数据处理和资料档案的管理,进行人员培训及考核,审批慈善机构,批准各行业的退休计划等。第一部负责计算和征收利得税,处理有关利得税的报税手续、申诉及其他问题。第二部负责计算和征收薪俸税,处理有关薪俸税的报税程序和申诉等问题。第三部负责计算和征收印花税、遗产税等税种,退还多缴的税款,出售储税券等。第四部负责调查逃税、瞒税以及分析纳税人的争议、解释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