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理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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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学家程颢、程颐的伦理思想命题。认为圣人之道与天理是一个东西。“圣人与理为一,故无过无不及而已矣。”(《遗书》卷二十三)程颢说:“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这上头来,更怎么说得存亡加减?”(《遗书》卷二上)程颢说:“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遗书》卷十九)程颢提出“理一分殊”的命题,认为万物各有其理,但在根本上,万物之理只是一个理。“万物皆是一理,至于一物一事,虽小,皆有是理。”(《遗书》卷十五)二程把“理”或“天理”作为最高的哲学范畴来使用,把封建主义的道德原则夸大成为整个宇宙的最高原则,使之成为一个比较精致完整的道德学说体系,具有很大的欺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