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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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经”。梵文Sutra的意译,音译“修多罗”、“修妬路”、“素怛览”、“素呾缆”等。原指“十二部经”的第一类。隋慧远释:“以其圣教称当人情,契合法相,从义立目,名之为契。”(《大乘义章》卷一)唐法藏谓:“素呾缆,此云契经。契有二义,谓契理故,合机故。”(《华严经探玄记》卷一)后因契经泛指一切佛经,故“三藏”之一的经藏亦称“契经藏”。契嵩(1007—1072)北宋禅宗云门宗僧人。洞山晓聪弟子,云门文偃四世孙。据陈舜俞《镡津明教大师行业记》、《传法正宗记》卷一、《续传灯录》卷五、《佛祖历代通载》卷二八等载,俗姓李,字仲灵,号潜子。藤州镡津(今广西藤县)人。七岁出家,十四岁受具足戒。曾日诵观音名号十万声。经传杂书,无不博究。从瑞州(治所在今江西高安)洞山晓聪禅师得法。出住杭州灵隐寺闭门著书,致力于儒、释、道三家思想的调和融合。一生著书百余卷,除了关于禅宗定祖问题的《传法正宗记》、《传法正宗定祖图》、《传法正宗论》外,另有《镡津文集》流传于世。《镡津文集》中的《辅教编》“广引经籍,以证三家一致,辅相其教”,重点辨明儒、释的一致性。方法则采用援儒入佛,维护传统忠孝观念,宣传世俗伦理道德原则。仁宗时,至京城呈其著书,敕令传法院编入《大藏经》;并赐号“明教大师”。故世称“明教契嵩”。